特别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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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仲裁法涉外纠纷增加“特别仲裁”制度 明年3月起施行
中国经营报· 2025-10-01 09:43
新修订仲裁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了“特别仲裁”制度,旨在完善涉外仲裁制度 [1] 特别仲裁制度设立背景与目的 - 国际上仲裁案件管理主要有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两种并行模式,后者更灵活、便捷、经济 [1] - 中国此前主要采用单一的机构仲裁模式,此次修法借鉴境外临时仲裁,增加具有中国特色的特别仲裁制度,以增强中国仲裁制度的包容性,便于更多涉外案件当事人选择在中国仲裁,推进涉外仲裁案件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 [1] - 设立特别仲裁制度的第二点考虑是增强其规范性,因中国仲裁起步较晚,当事人运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意识总体有所欠缺,需要探索和实践 [2] - 自2016年起,司法部和最高法院在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特别仲裁试点,上海、海南等地也通过地方立法进行了积极探索,为立法构建了实践基础 [2] - 修法将试点经验和成果总结提升为特别仲裁制度,并对其适用的主体、案件类型、约定方式、备案程序等做了相应规定,以彰显涉外仲裁制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同时从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监管,保障仲裁公正性 [2] 特别仲裁制度的具体规定 - 案件仅限于具有涉外因素的纠纷,包括两类:涉外海事纠纷,或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港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 [3] - 必须书面约定,且约定中国境内的地点作为仲裁地,案件适用中国仲裁法,做出的裁决为中国的仲裁裁决,由中国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3] - 选择仲裁员需要符合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条件的统一要求 [3] - 仲裁庭组庭之后,需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相关信息向仲裁协会备案,以便行业协会掌握总体情况、总结实践、发现问题、适时指导规范,并及时实现对违法违规仲裁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特别仲裁规范、有序和公正 [3] 在线仲裁相关规定与实践 - 新修订的仲裁法第11条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且在线仲裁活动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 随着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仲裁机构都在积极推进网络在线仲裁 [3] - 据统计,2024年全国有93家仲裁机构办理了网络在线仲裁案件,标的金额达3000亿元人民币,在线开庭已成为一种普遍实践 [3] 仲裁协会的职责 - 新修订仲裁法对仲裁协会做出了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正在筹备成立中 [4] - 新修订仲裁法赋予了仲裁协会对特别仲裁案件进行备案的职责 [4]
最高法:正加快制定新修订仲裁法的配套司法解释
中国经营报· 2025-10-01 08:37
新仲裁法修订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仲裁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正加快制定配套司法解释以确保法律落地[1] - 司法部正着手制定配套措施,包括起草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加快推进中国仲裁协会建设[1][5] 司法支持与监督机制完善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限从6个月缩短至3个月,以提升仲裁效率[2] - 完善仲裁保全制度,允许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于申请仲裁前直接向法院申请保全[2] - 新增仲裁庭调查取证制度,仲裁庭可请求有关方面协助收集证据[2] 涉外仲裁与国际竞争力提升 - 增设仲裁地制度和特别仲裁制度,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3] - 明确将在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适用特别仲裁,并确定境外仲裁机构在华裁决的管辖法院[3][4] - 法院将恪守《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营造国际仲裁友好型环境[4] 配套制度与行业建设 - 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优化仲裁保全和审执衔接机制[4] - 司法部将完善行政指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仲裁监督管理制度[5]
新修订仲裁法增加特别仲裁制度有何考虑?司法部释疑
中国新闻网· 2025-09-29 03:57
新修订仲裁法增加特别仲裁制度的核心观点 - 新修订的仲裁法增加了特别仲裁制度,这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旨在增强中国仲裁制度的包容性,并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以吸引更多涉外案件当事人选择在中国仲裁 [1] 特别仲裁制度的设计考虑 - 增强制度包容性:国际上仲裁案件管理主要有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两种模式,临时仲裁更为灵活、便捷和经济,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两种模式并行 中国此前为单一的机构仲裁模式,增加特别仲裁制度是为了便于更多涉外案件当事人选择在中国仲裁 [1] - 增强制度规范性:中国仲裁起步相对较晚,当事人运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意识总体有所欠缺,开展特别仲裁需要探索和实践 自2016年起,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特别仲裁试点,上海、海南等地也通过地方立法进行了探索,为立法构建了实践基础 [2] 特别仲裁制度的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案件仅限于具有涉外因素的纠纷,包括两类:涉外海事纠纷,或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 [3] - 程序要求:必须书面约定,且约定中国境内的地点作为仲裁地,案件适用中国仲裁法,做出的裁决为中国仲裁裁决,由中国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3] - 仲裁员资格:选择仲裁员需要符合仲裁法对仲裁员资格条件的统一要求 [3] - 备案与监管:仲裁庭组庭之后,需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相关信息向仲裁协会备案,以便行业协会掌握总体情况、总结实践、发现问题、适时指导规范,并及时实现对违法违规仲裁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特别仲裁规范、有序和公正 [3] 制度设计的总结与提升 - 本次仲裁法修改将试点经验和成果总结提升为特别仲裁制度,并对适用的主体、案件类型、约定方式、备案程序等方面做了相应规定 这既彰显了涉外仲裁制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又从防范风险方面强化了监管,有利于保障仲裁的公正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