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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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永远不要做卖方?
集思录· 2025-11-10 13:26
期权交易的核心观点 -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做期权卖方,因为规则对卖方不利,买方拥有亏损有限、收益无限且无爆仓风险的规则优势 [1][2] - 期权买方策略的关键是等待价格落入“好球带”,即当期权的市场价格显著低于其感知的合理价值时才出手,而99%的时间应保持观望 [3] - 反对仅基于BS期权定价公式来判断期权价值,认为该模型依赖历史波动率,存在局限性,可能导致错过真正被低估的期权机会 [3][4] - 从人性角度看,期权卖方容易陷入追求微小高频收益的陷阱,而买方则多为赌徒,长期看卖方队伍会壮大导致卖出价格越来越低 [5] - 理想的交易是寻找“赔率标错的赌局”并控制好仓位,而非赌博或算牌 [6] 期权买方的规则与策略优势 - 期权买方拥有规则优势:亏损有限、收益无限,且在到期前无爆仓强平风险,即使标的资产先跌99%再涨1万倍,只要方向正确就能盈利 [2] - 虚值期权并非废纸,当其价格显著低于合理价值时(例如合理价50元但市场价20元),买入具有高赔率价值,尽管胜率可能很低 [3] - 买方策略需要耐心,仅在期权价格被严重低估、落入“好球带”时介入,绝大多数时间应保持观望 [3] 期权定价模型的局限性 - BS期权定价公式普遍被使用,但其基于过去一段时间(如60天)的历史波动率,存在类似用60次抛硬币(40正20反)来推断未来概率的局限性 [3] - 仅依赖BS公式的理论价可能无法发现市场上偶尔出现的、真正被严重低估的期权机会 [4] 市场参与者行为与人性分析 - 人类基因倾向于为短期利益放弃长期利益,这解释了为何人们明知是骗局或高风险仍前赴后继地参与 [5] - 期权卖方易被微小高频收益吸引,如同“圣诞节前的火鸡”,忽视巨大风险;期权买方则多为杠杆赌徒,容易快速输光本金 [5] - 长期来看,卖方队伍壮大可能导致卖出价格竞争性走低 [5] 期权的其他应用与市场观点 - 期权最大作用是对冲,其时间因子使得投资组合能从二维世界进入带时间和过程判断的立体世界,可构建多种收益曲线,是衍生品皇冠上的明珠 [8] - 期权作为辅助工具用于资产配置和风险对冲成本低、效果好,若仅用作“赌大小”工具则是买椟还珠 [10] - 有市场观点认为卖方策略(如卖出跨式组合)在波动较小的标的上更容易长期稳定盈利,买方策略虽可能单次大赚但最终亏光者占多数 [11]
行稳致远的期权交易技法
期货日报网· 2025-07-07 02:20
期权交易策略与技巧 - 期权交易需注重开盘后30秒和收盘前30秒的流动性风险,避免因价差过大导致亏损,建议使用限价委托而非对手价委托 [3] - 商品期货快速波动时,期权合约流动性变差,需谨慎使用对手价委托 [4] - 新上市期权品种和深度实值期权合约流动性较差,价差大,应避免对手价委托 [5] - 重大事件或极端市场状态下,应延迟下单以观察盘面,避免冲动交易导致60%-80%的快速亏损 [5] 期权到期日细节 - 沪深300ETF和上证50ETF期权到期日为每月"第四个星期三",而非"第四周星期三",2025年8月案例显示两者相差7天(8月20日 vs 8月27日) [5][6] - 股指期权到期日为每月"第三个星期五",需注意与ETF期权规则差异 [7] 期权买方与卖方的风险管理 - 期权卖方风险被过度妖魔化,实际在降杠杆(约1/10)且仓位管理得当的情况下风险低于股票和期货 [8][9] - 示例显示:39000元资金做期权卖方仅占用4500元保证金,未加杠杆时风险可控,而同等资金做商品期货杠杆达10倍 [9][11] - 资金量不应决定买方/卖方选择,需根据趋势大小匹配策略:小趋势适用卖方(高胜率),大趋势适用买方(高弹性) [11] 流动性与委托方式选择 - 限价委托虽成交效率低,但能有效控制价差损失,适合流动性差的期权合约 [5] - 对手价委托仅在价差可接受时使用,需警惕"钓鱼"报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