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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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法院:“无薪试岗”乱象频发,应多方发力保障劳动者权益
扬子晚报网· 2025-09-25 06:32
法院认为,为彻底有效遏制"无薪试岗"乱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劳动监察部 门应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频繁采用"无薪试岗"手段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将多次违规的企业列入劳 动雇佣失信名单,形成有效震慑。劳动者自身要增强维权意识,在求职过程中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 对于不合理的"无薪试岗"要求要敢于说"不"。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企业也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摒弃"无薪试岗"这种短视行为,通过合理、合法的招聘流程和考核方式 选拔人才,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扬子晚报网9月25日讯(通讯员陶雨欣润萱记者姜天圣)近年来,"无薪试岗"现象在劳动力市场中悄然滋 生,一些企业在面试后会设置3至10天的所谓"试岗期",临近试岗结束再以"经验不足""人岗不匹配"等 理由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这一违背劳动法规和公平原则的行为,给求职者带来了诸多 困扰和损失,严重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秩序。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无薪试岗"现象屡禁不止,根源在于企业的逐利思维和劳动者维权困境。 一方面,部分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将"无薪试岗"视为"低成本筛选工具",将试岗者当作" ...
【职场探温】莫让“无薪试岗”沦为法外之地
证券时报· 2025-08-25 18:29
无薪试岗现象本质 - 无薪试岗是对劳动法规的恶意规避行为 企业刻意模糊试岗与试用概念以规避法定试用期约束[1] - 该行为绕过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80%的硬性规定 形成对劳动者的合法掠夺[1] - 试岗期被业内视为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使企业能随意以不匹配为由解雇员工[1] 劳动者维权困境 - 劳动关系认定存在困难 企业刻意规避书面合同仅通过口头约定试岗期限[2] - 电子证据取证难度大且举证时限规定不合理 增加维权不确定性[2] - 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低下 从投诉受理到劳动仲裁通常需数月时间[2] - 就业失衡加剧劳动者话语权流失 求职者明知无薪仍被迫接受试岗[2] 治理对策建议 - 强化行政监管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高频投诉企业实施重点监控[2] - 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用工行为 将多次违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2] - 完善法律救济 参考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要求企业承担劳动关系证明责任[2] - 推行劳动维权一站式服务整合调解仲裁诉讼功能以缩短办案周期[2] - 工会组织需前移服务端口 在招聘环节嵌入权益宣讲并提供法律援助[3] - 职业院校应开设劳动权益课程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媒体监督曝光典型案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