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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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 时代出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3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时代出版15楼第六会议室召开 [6]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4] - 会议由董事长董磊主持 [6] 审议议案概况 - 议案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合计206万元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6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与2024年度持平 [5] - 议案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以总股本678,055,239股计算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7,805,523.90元 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7% [10][12] - 议案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新《公司法》要求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2] -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主要涉及调整公司治理模式 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职权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义务等方面内容 取消监事会设置 [13][14]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执业人员数量2,356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8]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8]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4次 监督管理措施13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 纪律处分2次 [9]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3][14]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14] -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14]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且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规定 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16]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条款 包括未召开会议作出决议等四种情形 [22] - 调整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 新增分拆公司事项 [49]
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多家农商行跟进
环球网· 2025-08-12 04:35
公司治理结构变革 - 常熟银行于8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 此前该议案已于7月24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核准公司章程后生效[1] - 紫金银行于8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重庆农商行与沪农商行于6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再设置监事会议案[1] 银行业整体趋势 - 2024年上半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公告拟撤销监事会 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跟进[3] - 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可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需由三名以上成员组成 过半数成员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3] -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目前已有近20家银行通过相关议案[3] 政策背景与职能调整 - 多家银行取消监事会源于2024年新《公司法》实施及监管部门政策引导[3] - 监事会原有监督职责将主要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职工董事承接[3]
广誉远: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2: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并将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符合新《公司法》要求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条款,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 [1] - 调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前原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2]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 [2] - 股份发行条款更新:强调同类股份同等权利原则,明确发行条件和价格一致性 [3] - 财务资助条款调整: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总额不超过股本10% [5] - 股份回购规则细化:区分不同情形的回购程序及后续处理时限 [6][7]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权利扩展:增加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的权利,明确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权 [8] - 股东诉讼机制完善: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及诉讼时效 [9][10]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8项具体义务,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19] 股东会议事规则变更 - 职权范围调整:取消"审议监事报告"职权,增加对审计机构聘任决议权 [21] - 特别决议事项扩充:包含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等7类事项,需2/3表决通过 [22] - 表决权行使规范:明确类别股除外原则,规定违规增持股份的表决权限制 [34] 董事管理制度更新 - 董事任职资格收紧: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0] - 忠实义务具体化:禁止利用商业机会等6项行为,明确违反后果 [42] - 离职管理强化:建立离职追责机制,明确义务延续期限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