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金融监管联动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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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立“执行工作+金融监管”联动协作机制
陕西日报· 2025-09-21 00:27
《措施》将推动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果 发现被执行人为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市场前景、风险可控的临时性困难企业,将指导成立金融机构债权 人委员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原则,坚持"一企一 策"方针,为企业制定增加融资、稳定融资等纾困化险方案,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暂缓执行申请。 《措施》提出,支持企业重塑信用、恢复经营。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首 期债务的企业,可申请启动信用修复程序,在经执行法院依法审查符合条件后,失信信息会被及时屏蔽 或删除。"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积极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严厉打击逃废债行 为。"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处负责人表示,债务企业一旦出现挪用纾困资金、转移隐匿资产等情形,将终 止纾困、恢复执行,并依法严惩债务企业故意躲避、逃避或拒绝偿还合法债务的行为。(记者 陶玉 琼) 9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涉金融债务企业 纾困解难,省高院执行局日前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执行工作与金融 监管协作配合 助力企业纾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