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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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信息报送新规剑指平台“内卷”
经济日报· 2025-09-25 22:11
自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 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据记者了 解,经过前期的宣传辅导、系统调试等工作,目前税务部门和各大平台围绕涉税信息首次报送的相关准 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规定》及税务部门配套公告的落地实施,将有力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促进线上线下税收公平、竞争公平,有效遏制平台"内卷",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日,记者 就相关方在《规定》落地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采访。 专家表示,《规定》落地后,平台企业需常态化报送涉税信息,这样会促进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 入信息的显性化,从源头防范上述违法行为,将有助于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遏制违规招商引资行 为。 税务部门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线下其他渠道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 按规定时限完成纳税申报,不得将本应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通过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关联交 易、更换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通过违规分拆收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若未如实按 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规范定价、补贴等行为,三部门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3 03:47
政策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 [1][2] - 政策按照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思路 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 - 政策出台时将为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2] 经营者定价权规范 - 明确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 特别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1] - 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避免经营者的定价权被超级平台、超级企业所控制 保障经营者自主合法经营权利 [1][2] - 真正让定价权回归经营者 有助于构建透明公平的数字平台交易环境 [2] 价格标示与公开要求 - 细化明码标价规定 明确销售商品和服务需要遵守的价格标示规范 [1] - 要求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做好价格促销、补贴、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1] - 提供免密支付、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时 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5][7] 价格竞争秩序 - 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和明确价格诚信要求 提出具体认定标准和监管要求 [1] - 引导经营者有序竞争、公平竞争 为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提供指引 [1] - 规范平台经济领域新出现的价格行为 更大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协同治理机制 - 构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合力 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依法引导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2] - 推动平台经营者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2] - 通过监管部门、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各司其职 实现政府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 制度规范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5]
检察官送来维权“法治锦囊”
人民网· 2025-05-26 00:59
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 - 新就业群体代表提出工作安排、劳动纪律和劳动报酬灵活性可能导致权益保障隐患 [1] - 检察官提供维权"三字诀":留证据、找调解、打官司,并可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1] - 典型案例对互联网企业在用工规范问题上有启发作用,需坚持依法办事并承担社会责任 [1] 检察机关创新举措 - 浦东新区检察院开展"检察护航新业态发展"专题学习活动,覆盖"两司两员一主播"等新就业群体 [1] - 检察机关重点解读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平台经济和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创新举措 [1] - 设立"检察护航工作站"并拓展至五大开发区,包括张江科学城、外高桥保税区等区域 [2] 互联网平台企业建议 - 检察官建议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合理配送规则与激励机制 [2] - 加强沟通与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注重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2] - 新业态从业者需增强合同意识、重视证据留存、了解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2] 活动成效与扩展 - 2024年9月设立首个"检察护航工作站",后续扩展至五大开发区实现全覆盖 [2] - 活动获得新就业群体积极反馈,增强从业者维权信心 [2] - 检察官担任"法治顾问"角色,提供法律知识普及和实务指导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