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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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越来越多韩国人选择“尊严死”?
虎嗅· 2025-08-13 23:53
法律实施与登记情况 - 韩国《维持生命治疗决定法》自2018年2月实施以来 签署拒绝维持生命治疗文件人数超300万 占成年人口6.8% 相当于每14名成年人中有1人明确拒绝临终插管抢救 [1][2][4] - 截至2025年8月9日 登记人数突破300万 较2018年8.6万人实现大幅增长 2021年8月突破100万 2023年10月超过200万 [11] - 已有超44万人依据该法终止维持生命治疗 [3] 医疗行为与覆盖范围 - 法律明确定义中断延长生命的医疗行为包括心肺复苏 血液透析 抗癌治疗及人工呼吸器 [11] - 临终关怀服务主要面向晚期癌症患者 非癌症晚期疾病患者(如心力衰竭 肾衰竭 帕金森病 痴呆)被排除在优惠范围外 后者占总死亡患者的70%以上 [34][35] - 缺乏家庭型临终关怀基础设施 导致医院中心化死亡 家属负担加重及医疗资源效率低下 [36] 社会人口与经济因素 - 韩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1024万 占总人口20% 进入超老龄化社会 [9] - 2022年痴呆症患者年护理成本2220万韩元(约11万元人民币) 占人均年薪4240万韩元的52% [32] - 82%受访者赞成立法支持尊严死 经济水平越差或年龄越大群体意愿越强 低收入层和医疗补助患者占比相对较高 [33] 用户群体特征 - 65岁以上女性签署生前预嘱比例达24.9% 显著高于同年龄段男性的17.1% [38] - 2020-2023年首尔大学医院临床伦理支援服务死亡的60名患者中 超半数為60岁以上高龄患者 [33] - 83%选择中断延长生命医疗行为者为临时决定 缺乏事前计划导致实施效果未完全体现立法宗旨 [40][41] 法律判例与历史发展 - 2008年首尔市西部地方法院作出韩国首例尊严死判决 依据包括患者年龄 恢复可能性及宪法赋予的生命自决权 [24][26][28] - 1997年两名医师因替脑损伤患者拔管被控谋杀 加速民间对放弃治疗权的讨论 [22] - 2016年国会通过《延命治疗决定法》 2020年超25万人因拒绝延长生命医疗死亡 占同期总死亡人数16.5% [29]
清华教授公开喊话90、00后:这件事,要早做准备
36氪· 2025-08-13 00:22
老龄化社会与养老危机 - 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从2001年7%增至2021年14% 标志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翻倍时间仅21年 远快于欧洲国家的六七十年[14] - 90后及00后因低生育率缺乏兄弟姐妹支持 面临未来养老送终危机 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有效覆盖[12][14] - 家庭养老负担极重 案例显示7人团队仍难以承担1名90岁老人的日常护理 反映传统家庭照护模式不可持续[10] 临终关怀与死亡质量现状 - 中国每年仅不到30万人获得安宁疗护服务 与300多万癌症逝者数量形成巨大缺口 多数患者面临剧痛死亡[19] - 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匮乏 禁止赤脚医生使用注射性高效止疼剂 导致患者"打着滚死"的极端痛苦情况[19][21] - 多元临终关怀模式正在探索 包括医院安宁疗护 医学社工模式 街道家庭模式 佛教助念团等 需多路径并行发展[21] 医疗决策与死亡观念冲突 - 70%正常死亡者将最终医疗决策权交给他人 家庭普遍选择过度抢救 造成不必要的临终痛苦[28] - 孝道文化导致生命权归属错位 个人尊严死愿望难以实现 生命常被视为家庭而非个体所有[30] - 生前预嘱制度在中国面临实施困境 西方个人主义医疗决策模式与本土家庭集体主义文化存在根本冲突[30] 死亡教育与社会文化转变 - 死亡话题在社会中存在严重禁忌 连医疗从业者家庭也回避讨论 传统丧葬符号如黑箍已逐渐消失[33][34] - 清华大学死亡社会学课程显示 年轻一代对死亡议题存在深层心理需求 包括创伤疗愈和意义追寻[5] - 通过艺术展览等创新形式推动死亡教育 单周吸引数千人参观 表明公众对死亡话题存在潜在关注度[7] 反向关怀与传统文化资源 - 中国临终者普遍展现反向关怀行为 包括拒绝治疗节省家庭开支 无声关怀医护人员 器官捐献等感人事例[23] - 传统文化中转经轮 长明灯等意象为死亡提供多元解释 需挖掘传统资源丰富现代死亡文化内涵[36] - 死亡质量提升成为最低社会要求 核心诉求是减轻临终疼痛 需从医疗系统和文化观念双路径推进[39]
韩媒:拒绝维持生命治疗,300万韩国人选择“尊严死”
环球时报· 2025-08-10 22:50
法律实施情况 - 韩国自2018年2月实施《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以来签署拒绝维持生命治疗文件人数已超过300万占成年人口约6.8% [1] - 截至当前已有超过44万人依据该法填写文件后终止维持生命治疗 [1] - 法律适用对象为年满19岁成年人可在全国556家指定登记机构自主填写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 [1] 法律适用范围与争议 - 现行法律适用范围仅限于"生命终结过程"即患者必须处于死亡迫近阶段且无恢复可能性才能停止治疗 [2] - 2023年发生晚期癌症患者虽填写意向书但因未达法定"临终"标准医疗机构未予执行的争议案例 [2] - 多名议员已提出修订案建议将适用范围扩大至终末期及可能致死阶段目前正由国会审议 [2] 登记趋势变化 - 2018年登记人数仅约8.6万人 [1] - 2021年登记人数猛增当年8月突破100万 [1] - 2023年10月登记人数超过200万截至本月9日已突破300万 [1] 医疗措施定义 - 维持生命治疗指对医学判定治愈无望的临终患者维系生命体征的手段包括心肺复苏、血液透析、抗癌治疗及使用人工呼吸器4类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