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搜索文档
双杰电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26
总则 -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 旨在强化决策功能 实现事前专业审计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2][3] - 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3]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 含两名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5]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持委员会会议及日常工作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委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经董事会批准 [6] 职责权限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监督内外部审计协调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内部控制 行使监事会职权等 [7][8]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及潜在欺诈舞弊行为 [8] - 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 制定选聘政策 审议选聘文件 确定审计费用建议 [8][9]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报告 [9] - 督促公司对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制定整改措施 监督落实情况并披露 [9]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 [10][11]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高风险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11] 决策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为委员会办事机构 提供财务会计资料 募集资金使用 对外担保等决策前期准备材料 [11][12] - 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评议 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 [12]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与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经两名以上成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 [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2] -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表决权 [13]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 决议需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 [13] - 会议记录需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 决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5] 附则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