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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交所再被关注,被关停的27家现状如何?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2-16 07:43
行业整顿与清退进程 - 2024年,中国证监会通过五轮集中关停,已全部取消27家应关闭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金交所)的业务资质,并清理了上百家“伪金交所”[1] - 金交所的集中清退标志着其14年发展历程的终结,从2010年天津与北京率先成立,至2024年基本绝迹[5][1] - 在整顿过程中,“伪金交所”是重点打击对象,例如江西省自2020年以来共排查发现并清退了31家“伪金交所”机构[6] 存量风险与个案分析 - 尽管金交所资质被取消,但存量产品的处理责任并未消除,近期爆雷的违约产品即涉及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浙金中心)的存量业务[1] - 浙金中心于2023年10月31日被取消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并于2024年1月更名为“浙江浙金资产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股权投资等,但其APP仍可进行存量产品的转让和买入[2] - 根据2023年审计报告披露,24个地区所属国企通过金交所违规发行融资产品,至2023年底余额达373.42亿元,并形成了112.58亿元的政府隐性债务[3] - 截至2023年底,针对上述违规融资问题,已有89.41亿元资金通过预算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等方式完成整改[3] 业务模式与违规本质 - 金交所产品的本质是为不满足银行贷款及发债条件的企业,将其“一对多”的直接融资借款需求包装成定向融资计划等类金融产品[3] - 通过互联网平台及面向个人投资人销售金交所产品早已被相关监管规定明令禁止[3] - 律师观点认为,金交所因违规开展业务,对投资人的损失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依法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4] - 金交所业务后期偏离盘活不良资产等初衷,非标融资业务大行其道,并与P2P勾连,将风险蔓延至普通投资者[6] 主体存续与转型路径 - 金交所业务资质撤销后,大部分企业主体依旧存续,但通过更名和变更经营范围实现转型,不再从事金融资产交易[6][7] - 例如,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更名为“吉林东北亚中药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更名为“江苏省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7][8] - 部分金交所在更名后选择注销,例如宁波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在更名为咨询公司后于2023年11月注销,另有5家金交所在资质取消后直接注销[8] - 目前仅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存续且未更名,其中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已将业务重心转向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助力企业债券发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