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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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不得采购、销售未在产品目录内的免税烟草制品
智通财经网· 2025-09-12 09:03
核心观点 -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对免税烟草制品实行全流程国营贸易管理 建立统一交易平台和二维码追溯系统 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1][4][39] 监管框架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国营贸易方式对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和计划管理[6][7] - 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供应、批发零售及监管活动 涵盖国产和进口品牌免税卷烟、雪茄烟、烟丝等[2][8] - 免税烟草制品限定在获准经营烟草制品的免税商店和国际邮轮零售[4][9] 经营管理要求 - 建立零售企业→批发企业→供货企业的三级供应链体系 批发企业需具备烟草进出口国营贸易资质[6][11][13] - 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零售企业订货需求不得超过年度购进计划总量[8][9][15]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免税烟草制品产品目录 严禁采购销售目录外产品[15][16] - 所有交易必须通过统一交易管理平台进行 严禁平台外交易[17][26] 价格与营销规范 - 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 禁止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18][26] - 严禁通过过度包装、混淆认知等方式诱导消费 零售企业需遵守销售限量规定[1][19] - 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18] 追溯管理体系 - 对免税烟草制品实行二维码追溯管理 要求在生产环节完成二维码印贴和信息关联[22][23] - 供货企业和零售企业需在出入库、销售环节执行扫码作业并上传数据至交易平台[24] - 严禁采购销售未标注规定标志、未完成二维码信息关联的产品[23] 监督检查机制 - 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机制 联合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25] - 对供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分别设定违规情形和处罚措施 包括暂停/停止交易权限、核减/停止购进计划等[26][27][30][31][33][34] - 违规处罚根据累计次数加重处理 最高可停止交易权限或购进计划二年[27][28][30][35] 产品范围与过渡安排 - 明确禁止加热卷烟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在境内免税市场销售[33] - 办法生效前已在销产品需按新规统一申报[13][19] - 新规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同时废止2016年发布的原监管办法[38][39]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08:44
政策监管框架 -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管理办法》以加强境内免税市场烟草制品监管 [1] -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营贸易方式对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 [1] 供应链管理机制 - 免税烟草制品零售企业需向批发企业提出订货需求 由批发企业向供货企业采购 [1] - 批发企业遵照烟草类货物国营贸易管理规定将免税烟草制品进出口至境内免税市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