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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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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快讯· 2025-07-30 09:34
文章核心观点 - 杭州市发布《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TOD综合开发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和高品质建设 [1][2] - TOD综合开发是以轨道交通站点或车辆基地为核心,建立集交通、商务、商业、文化、教育、居住、产业等为一体的城市功能区 [1][2] - 细则明确了TOD开发的规划范围、管理机制、技术指标、用地政策和开发管理模式,为市场主体参与提供清晰指引 [3][4][6][7][8][9][10][11][12][13] 规划范围与定义 - 站点区域规划范围:一般站点中心外半径500米左右,换乘站点及重点站点中心外半径800米左右 [1][3] - 车辆基地区域规划范围:包括车辆基地本体工程用地及周边不低于本体工程用地规模两倍的开发用地 [1][3] - 车辆基地选址原则:应在城市配套服务相对成熟的近郊并设置站点 [1][3] - TOD规划地块分为上盖地块和毗邻地块,上盖地块指利用轨道交通站点、车辆基地立体空间建设的地块 [3] 管理协调机制 - 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纳入杭州市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议事范畴 [3] - 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 [3]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审,以及土地储备供应 [3] - 市地铁集团参与上盖地块业态策划、开发建设等工作 [3] - 做地主体负责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前期推进、项目招商和建设保障 [4] 规划管理与技术指标 - TOD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包括专项规划、沿线用地详细规划和上盖地块用地选址论证 [6] - 专项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同步编制,内容包括发展目标、总体布局、站点TOD分类分级开发利用方案等 [6] - 鼓励高强度开发,除住宅用地外,其他地块在符合规定后可进行规划指标调整(容积率管理) [7] - 绿地率管理允许在相应TOD综合开发范围内整体平衡,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10% [7] - 支持车辆基地TOD综合开发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特殊消防设计 [8] 用地管理政策 - 合理确定TOD综合开发用地出让底价,以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开发 [10] - TOD综合开发用地优先纳入经营性用地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11] - 支持TOD综合开发范围内商业商务用地在不同业态之间合理转换 [11] - 对于具备较好开发条件的上盖地块,力争在轨道交通工程开工前公开出让,实行“一体规划、同步建设” [11] - 探索建立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明确地上、地表、地下土地使用边界和权益 [11] 开发管理与融资支持 - 鼓励车辆基地TOD综合开发采用盖上空间与落地区一体化出让 [12] - 鼓励市、区两级国企参与车辆基地等上盖地块的TOD综合开发 [13] - 鼓励TOD综合开发项目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享受用地支持、优化审批等政策支持 [13] - 鼓励创新融资模式,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包括ABS、REITs等)有效拓宽融资渠道 [13]
杭州:推动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质建设
快讯· 2025-07-30 09:30
政策核心内容 - TOD综合开发定义为以轨道交通站点或车辆基地为核心,集交通、商务、商业、文化、教育、居住、产业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功能区[1] - 政策旨在推动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品质建设[1] 开发范围划定原则 - 一般站点区域的规划用地范围为中心外半径500米左右[1] - 换乘站点及重点站点区域的规划用地范围为中心外半径800米左右[1] - 车辆基地区域规划用地包括本体工程用地及周边不低于本体工程用地规模两倍的开发用地[1] 车辆基地选址要求 - 车辆基地选址原则上应在城市配套服务相对成熟的近郊[1] - 车辆基地选址需设置站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