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反恐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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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稳定币发展对外汇管理的影响及国际监管经验借鉴
搜狐财经· 2025-09-03 03:29
稳定币发展对我国外汇管理的潜在影响 - 稳定币通过境外平台及场外市场跨境流通 游离于外汇监管框架之外 形成资金暗流 对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构成潜在威胁[2] - 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与去中心化特性使稳定币规避传统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措施 降低监管有效性 例如违规企业可通过境外加密货币交易所将人民币兑换为泰达币再通过场外交易直接变现 无需经过银行系统[3] - 稳定币无序跨境流动加大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交易不受外汇市场日间交易时段与额度限制 投资者在市场预期突变时可瞬时完成人民币与外币转换 例如人民币贬值预期升温时通过稳定币渠道大规模抛售人民币兑换美元资产 导致离岸市场人民币供应增加并通过场外交易市场传导贬值压力[4] - 稳定币跨境交易游离于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之外 导致关键数据缺失与失真风险上升 例如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稳定币结算的海外销售收入未纳入海关进出口统计和银行收付汇申报 造成贸易顺差等核心指标核算偏差[5] - 稳定币通过正规金融体系外流动绕过银行监管和外汇管理监测机制 削弱央行对跨境资金的监测与调控能力 同时美元稳定币主导地位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构成阻碍[6] 全球稳定币监管框架特点 - 美国采用联邦与州协同的双轨监管框架 联邦层面设定储备透明性等最低标准 州级层面增设严规 规模超100亿美元的发行人由美联储和货币监理署直接监管 其他发行者由各州负责监管 非银行机构经联邦许可后可发行稳定币 所有发行方须以100%现金或短期美债作为储备 禁止发行算法稳定币及从事付息行为[7] - 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案》通过分类分级治理实现风险防控与创新激励平衡 将稳定币划分为电子货币代币和资产参考代币 电子货币代币锚定单一法定货币 若单日交易量低于500万欧元可适用简化监管流程 若超过阈值或市值超5亿欧元则转为资产参考代币 资产参考代币在单一货币区域内日均交易笔数若超过100万笔或交易额达2亿欧元 发行人需立即停止发行并提交整改计划[8] - 中国香港地区《稳定币条例》构建开放创新与风险可控的监管范式 要求所有法币稳定币发行方向香港金融管理局申领牌照 实缴股本不少于2500万港元 银行等认可机构可豁免 并满足100%等值储备要求 锚定港元的稳定币需持有港元现金或短期债券 锚定美元的稳定币需持有美元存款或美债 储备资产需与自有资产隔离托管并接受第三方实时审计[9] - 香港地区监管范围突破传统属地管辖原则 凡发行主体所涉稳定币价值与港元挂钩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公众推广稳定币的 均纳入监管范围 显著扩大监管范围[10] - 香港地区实施多币种战略 允许发行单币种挂钩稳定币及一篮子货币组合 开展离岸人民币稳定币试验 打破美元垄断 构建多极化储备货币格局 允许商业银行发行稳定币 仅需符合《银行业条例》的资本标准[11] 对我国外汇管理的政策启示 - 强化穿透式监管 将涉及跨境人民币兑换和资金转移的行为纳入资本项目管理和国际收支统计框架 针对锚定人民币或具有显著跨境流动性的稳定币项目实施穿透至最终受益人的准入许可与持续监测 联合公安和网信等部门严厉打击规避外汇管理的稳定币跨境活动[14] - 构建基于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的智能监测体系 将稳定币跨境交易监测嵌入现有外汇管理信息系统 开发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跨境资金流动追踪模块 对高频和小额及多账户关联等疑似规避外汇管制的稳定币交易模式进行实时识别与预警[15] - 深化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跨境监管协作 优先与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建立稳定币跨境流动联合监测与执法响应机制 共享可疑交易线索 协同打击非法跨境资金转移 积极参与国际组织规则制定 推动建立维护我国货币主权与金融安全的全球稳定币储备和反洗钱标准[16] - 完善法规并升级监管工具 清晰界定稳定币的法律属性 将其发行和交易及兑换和跨境转移行为纳入外汇管理范畴 设定严格禁止条款 探索建立针对境外主流稳定币的储备资产境内托管要求 将境内所有涉及稳定币兑换和转移的服务提供商强制纳入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17] - 探索跨境协作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稳定币解决传统国际贸易资金周转效率低下等问题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例如在一带一路国家和金砖国家贸易之间加强稳定币沟通和协作 作为试点推行稳定币[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