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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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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丨猛禽成“爱宠”、户外直播藏“暗语”?当心“爱好”撞上法律红线
新华社· 2025-08-12 00:15
非法狩猎案件概述 - 天津周某捡拾灰背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并饲养 为使其捕食而非法狩猎鸟类41只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3] - 宁夏王某某等9人使用强光手电和套索猎捕9只苍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经驯养后用于狩猎和出售 被判处刑罚 [5] - 贵州董某某与网络主播康某某通过户外直播演示非法狩猎 使用暗语互动并售卖狩猎工具 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和非法狩猎罪 [7]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框架 -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 禁止个人擅自饲养 私自饲养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 [9] - 发现受伤鸟类应联系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或报警 普通人缺乏专业救助知识可能造成鸟类死亡 [9] - 发现已死亡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严禁私自处理 需报告专业机构依法处置 [9] 社会行为与生态保护 - 部分案件当事人以"驯鹰抓兔习俗"或"玩玩就放生"为由实施非法狩猎 最终均被法律制裁 [4][5] - 户外直播中利用暗语规避监管 传授捕鸟技巧并兜售工具 形成非法利益链条 [7] - 所谓"爱鸟人士"行为实为破坏自然 任何爱好均需遵守法律底线 拒绝非法食用猎捕交易野生动物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