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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基金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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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容亏容错暖风频吹 回购条款未见明显松动
证券时报· 2025-08-05 18:55
文章核心观点 - 创投基金回购条款未出现大范围明显放宽迹象 多数机构仍保持审慎态度 [1][2] - 政府引导基金提高容亏率政策未有效传导至市场一线 子基金未明显感受到容忍度提升 [4][5] - 行业面临退出压力与考核收紧双重挑战 基金延期成为新常态 [5][6] 创投基金回购条款现状 - 超90%备案人民币基金使用回购权 约13万个项目面临退出压力 [3] - 个别机构出现创新案例:通过创始人新创业公司股权置换豁免回购 获国资LP认可 [2] - 澳银资本实施"两年一考核"机制 连续两年不达标启动估值调整 四年未达标触发回购 [2] - 优质企业可设置"股权为限"的回购上限 条款存在协商空间 [2] 政府容错政策实施情况 - 四川省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达60% 种子期或未来产业基金可提升至80% 单个项目允许100%亏损 [4] - 深圳福田区 南山区 武汉 广州开发区等地将单个项目容亏上限设定为100% [4] - 政策红利未惠及市场化创投基金 新谈LP未提高容忍度 [4] - 国资基金需应对风控 纪检 巡察 审计等多部门监督检查 决策流程谨慎 [5] 行业退出与考核压力 - LP对子基金考核收紧 要求季度上报数据 穿透审计至项目层面 [5] - 基金延期成为行业新常态 部分基金已延期不止一次 [6] - LP是否同意延期取决于基金整体表现 业绩不好且DPI不达1的基金通常被拒绝延期 [6] - 行业倾向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回购纠纷 鼓励谈判和解 [4][5] 机构应对策略 - 机构一般不走法律诉讼途径 优先通过谈判柔性解决问题 [4] - 对勤勉尽职且无道德风险的创业者给予更多容错空间 允许失败不追责 [2] - 通过延长基金存续期推动项目IPO 最终手段才执行企业回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