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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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养老非法集资,要打击犯罪也要问责监管
南方都市报· 2025-08-11 15:23
案件模式与手法 - 犯罪主体通过实际控制的公司推出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吸收资金 例如1年期至5年期产品承诺投资回报率达投资本金的8%至15% [1] - 犯罪主体以医养结合为名通过出售消费卡和内部增资扩股等方式吸收资金 承诺出资购买消费卡后按出资金额的1.2倍充值 两年期满未消费可按实际出资金额的1.2倍退款 相当于两年给付20%利息 [2] - 作案手法普遍承诺高于正规理财产品的利息 并声称零风险或稳赚不赔 同时通过赠送礼品和组织旅游聚餐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 [2] 案件规模与影响 - 内蒙古案件共吸收资金7000万元 涉及参与人800名 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1] - 湖南衡阳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经营时间持续14年 [3] 监管角色与挑战 - 监管机构的态度和立场对养老骗局的存续影响极大 监管机构的积极作为对打击犯罪行为至关重要 [3] - 在湖南夕阳红公寓案中 民政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其出具的非法集资风险调查意见直接影响后续政府决策 相关干部因滥用职权被刑事追责 [3] - 犯罪现象呈现新模式和复杂参与者结构的特点 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和套路升级 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 [2][3]
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 公安部公布5起典型案例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8-11 08:47
执法行动概述 - 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排查打击整治工作 [1] - 成功侦破一批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非法集资犯罪大要案件,公布5起典型案例 [1] 内蒙古王某案 - 以实际控制的殡葬服务公司名义,推出1年至5年期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进行非法集资 [2] - 1年期模式承诺购买满1年后退还墓地,公司将以购置金的8%—15%支付利息并返还全部本金 [2] - 共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8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2] - 王某等11人已被抓获并作出有罪判决 [2] 辽宁李某案 - 注册成立养老产业公司,打着"医养结合"模式幌子,以出售消费卡、内部增资扩股等方式吸收资金 [3] - 消费卡模式承诺两年期满后按实际出资金额的1.2倍退还,即两年给付20%的利息 [3] - 内部增资扩股模式以每股1—1.2元出售公司上市原始股权,承诺上市或退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3] - 共吸收资金12亿元,涉及参与人5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95% [3] - 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江苏任某案 - 注册成立植物科技公司,以投资"食叶草"保健品项目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4] - 承诺每单投资3000元,60天后退还本金和200元收益 [4] - 共吸收资金34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9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4] - 任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 湖北廖某案 - 以实际控制的养老院为名,销售分为六个等级的养老服务"预付卡""会员卡" [6] - 承诺交纳预定金可享受养老入住折扣和年化利率8%—11%不等的"福补",并承诺3年后退还本金 [7] - 共吸收资金约4亿元,涉及参与人3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7] - 廖某等57人已被抓获并作出有罪判决 [7] 湖南龚某案 - 注册成立康旅文化集团公司,以提供"康养旅游"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8] - 组织3天2晚398元的低价旅游,在旅游过程中以18%—24%年化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 [8] - 共吸收资金6亿余元,涉及参与人8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3% [8] - 龚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 常见作案手法 - 承诺高于正规理财产品的利息,声称"零风险""稳赚不赔",或通过赠送礼品、组织旅游聚餐等方式吸引参与 [9] - 利用亲戚、朋友、邻居、老同事等关系进行"杀熟",利用信任降低防备 [10] - 邀请所谓的"专家""名医""成功人士"讲座或代言,制造权威假象 [11] - 组织参观豪华的养老基地、旅游景点,制造实力雄厚的假象 [11] - 销售人员异常热情,提供"贴心"服务,打感情牌博取信任 [12] - 宣称"名额有限""限时优惠""错过不再有",制造紧张气氛催促尽快掏钱 [13]
公安部公布5起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财联社· 2025-08-11 07:54
文章核心观点 -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一批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非法集资犯罪大要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老年人众多 [1] -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作案手法多样且不断翻新,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 [11] 典型案例总结 内蒙古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销售墓地返利为名,推出1年至5年期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 [2] - 1年期模式为购买墓地满1年后退还,公司以购置金的8%-15%支付利息并返还本金 [2] - 共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8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2] 辽宁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医养结合"为名,通过出售消费卡和内部增资扩股方式吸收资金 [4] - 消费卡模式按出资金额1.2倍充值,两年期满未消费按1.2倍退还,即两年给付20%利息 [4] - 内部增资扩股模式以每股1-1.2元出售上市原始股权,承诺上市或退还本金支付利息 [4] - 共吸收资金12亿元,涉及参与人5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95% [4] 江苏任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投资"保健品"项目为名,宣称"食叶草"保健品种植可带来可观收益 [6] - 承诺每单投资3000元,60天后退还本金和200元收益 [6] - 共吸收资金34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9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6] 湖北廖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销售养老服务"预付卡""会员卡"为名,将服务分为六个等级收取不等预定金 [8] - 承诺享受养老入住折扣和年化利率8%-11%不等的"福补",并承诺3年后退还本金 [8] - 共吸收资金约4亿元,涉及参与人3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8] 湖南龚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提供"康养旅游"为名,组织低价旅游并在过程中召开项目推荐会 [10] - 以18%-24%年化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旅居项目 [10] - 共吸收资金6亿余元,涉及参与人8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3% [10]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 承诺高额回报,声称"零风险""稳赚不赔",或通过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方式吸引参与 [13] - 利用熟人关系进行"杀熟",利用信任降低防备 [13] - 邀请所谓"专家""名医"站台讲座,制造权威假象 [13] - 组织参观豪华基地或景点制造实力雄厚的假象 [13] - 销售人员异常热情,打感情牌博取信任 [13] - 宣称"名额有限""限时优惠"制造紧张气氛催促掏钱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