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5起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财联社·2025-08-11 07:54

文章核心观点 -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一批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非法集资犯罪大要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老年人众多 [1] -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作案手法多样且不断翻新,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 [11] 典型案例总结 内蒙古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销售墓地返利为名,推出1年至5年期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 [2] - 1年期模式为购买墓地满1年后退还,公司以购置金的8%-15%支付利息并返还本金 [2] - 共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8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2] 辽宁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医养结合"为名,通过出售消费卡和内部增资扩股方式吸收资金 [4] - 消费卡模式按出资金额1.2倍充值,两年期满未消费按1.2倍退还,即两年给付20%利息 [4] - 内部增资扩股模式以每股1-1.2元出售上市原始股权,承诺上市或退还本金支付利息 [4] - 共吸收资金12亿元,涉及参与人5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95% [4] 江苏任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投资"保健品"项目为名,宣称"食叶草"保健品种植可带来可观收益 [6] - 承诺每单投资3000元,60天后退还本金和200元收益 [6] - 共吸收资金34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9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6] 湖北廖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销售养老服务"预付卡""会员卡"为名,将服务分为六个等级收取不等预定金 [8] - 承诺享受养老入住折扣和年化利率8%-11%不等的"福补",并承诺3年后退还本金 [8] - 共吸收资金约4亿元,涉及参与人3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8] 湖南龚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以提供"康养旅游"为名,组织低价旅游并在过程中召开项目推荐会 [10] - 以18%-24%年化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旅居项目 [10] - 共吸收资金6亿余元,涉及参与人8000余名,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3% [10]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 承诺高额回报,声称"零风险""稳赚不赔",或通过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方式吸引参与 [13] - 利用熟人关系进行"杀熟",利用信任降低防备 [13] - 邀请所谓"专家""名医"站台讲座,制造权威假象 [13] - 组织参观豪华基地或景点制造实力雄厚的假象 [13] - 销售人员异常热情,打感情牌博取信任 [13] - 宣称"名额有限""限时优惠"制造紧张气氛催促掏钱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