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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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六大行集体宣布:这一机构 不再设立!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00:37
核心观点 - 国有六大银行同步撤销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1][7][8][9][10] 公司章程修订 - 工商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议案 近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章程修订[1][3] -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均于近日获监管核准章程修订 明确不再设立监事会[7][8] - 邮储银行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中提出撤销监事会计划 待股东大会审批[8] 监事变更情况 - 工商银行黄力 张杰 刘澜飚不再担任监事[3][7] - 中国银行魏晗光 贾祥森 惠平 储一昀不再担任监事[7] - 农业银行邓丽娟 黄涛等6人不再担任监事[7] - 建设银行林鸿 刘军等5人不再担任监事[8] - 五家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相继辞任[9] 职能调整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该委员会由财务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7][8][10] - 工商银行同步生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等4项新议事规则[3] - 邮储银行监事会相关治理制度随调整废止[8] 监管背景 -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 允许金融机构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9] - 新规推动上市公司简化治理层级 降低管理成本[10] 改革动因 - 传统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存在重叠 部分机构监督效能有限[10] - 审计委员会具备更强财务监督与合规审查专业能力[10] - 通过治理结构优化提升决策效率[10]
大消息!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六大行集体宣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9-25 22: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银行相继公告撤销监事会 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1][5][6] - 工商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议案 并于近日获监管批复 [1][3] - 邮储银行虽未发布公告 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显示拟撤销监事会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批 [6] 监事会职能转移 - 银行撤销监事会后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具备财务、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 在财务监督和合规审查方面具备更强专业能力 [7] 监事人事变动 - 工商银行黄力、张杰、刘澜飚不再担任监事 [1][3][5] - 中国银行魏晗光、贾祥森、惠平、储一昀不再担任监事 [5] - 农业银行邓丽娟、黄涛、汪学军、刘红霞、徐祥临、王锡锌不再担任监事 [5] - 建设银行林鸿、刘军、赵锡军、刘桓、贲圣林不再担任监事 [6] - 邮储银行监事长陈跃军因退休于2025年9月23日辞任 [6]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允许金融机构设置审计委员会代替监事会 [7] - 撤销监事会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解决职能重叠问题 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决策效率 [7] - 五家国有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间相继辞任 [7]
大消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六大行集体宣布:这一机构,不再设立!
中国基金报· 2025-09-25 16:12
国有六大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变革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及邮储银行六大国有银行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2][4][6][7][8] - 工商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修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以批复文号金复〔2025〕564号核准新章程 [2][4] -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及建设银行均在近日获监管核准章程修订 自核准之日起撤销监事会 [6][7] - 邮储银行通过2025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待股东大会审批 调整自章程获核准之日起生效 [7] 监事职务变动情况 - 工商银行监事黄力、张杰和刘澜飚不再担任职务 中国银行监事魏晗光、贾祥森、惠平、储一昀不再任职 [6] - 农业银行监事邓丽娟、黄涛、汪学军、刘红霞、徐祥临、王锡锌不再担任职务 [6] - 建设银行监事林鸿、刘军、赵锡军、刘桓和贲圣林自2025年9月23日起不再任职 [7] - 邮储银行监事长陈跃军于2025年9月23日因退休辞任 [7] - 五家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相继辞任 包括工商银行黄良波(工作变动)、农业银行王敬东(年龄)、建设银行王永庆(年龄)、中国银行张克秋(年龄)及交通银行徐吉明(岗位调整) [8] 监管政策背景与改革动因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2月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允许金融机构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8] - 撤销监事会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解决传统监事会职能有限及与董事会职责重叠问题 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决策效率 [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具备财务、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 在财务监督和合规审查方面更具专业优势 [8] 配套治理规则更新 - 工商银行同步生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版)》及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4] - 邮储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应废止 [7]
国有六大银行同日官宣,不再设立监事会
中国基金报· 2025-09-25 16:12
核心事件 - 国有六大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于9月25日集体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 [2][7][8][9] - 公司章程修订均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撤销监事会及监事职位 [2][4][7][8][9] - 邮储银行相关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批 其他银行已生效 [9] 监管背景 -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允许金融机构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10] - 新规要求审计委员会由具备财务、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 强化专业监督能力 [10] 公司治理调整 - 工商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年会审议通过章程修订 监事会撤销后黄力、张杰、刘澜飚不再担任监事 [2][4][7] - 中国银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魏晗光、贾祥森、惠平、储一昀离任监事 [7] - 农业银行监事会撤销后邓丽娟、黄涛等6人不再担任监事 [7] - 建设银行自2025年9月23日起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 林鸿、刘军等5人离任监事 [8] - 邮储银行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长陈跃军于9月23日因退休离任 [9] 行业治理趋势 - 撤销监事会旨在解决职能重叠问题 提升公司治理效率 [10] - 简化治理层级可降低管理成本 加速决策流程 [10] - 五家国有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相继辞任 [9]
大消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六大行集体宣布:这一机构,不再设立!
中国基金报· 2025-09-25 16:08
公司治理结构变革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银行于9月25日同日公告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6] - 邮储银行虽未发布公告,但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显示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批 [7] - 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各银行监事会及监事依法撤销,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原任监事均确认与银行无不同意见且无其他需告知股东事项 [6][7] 职权承接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原监事会职权,包括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督职能 [6][7] - 审计委员会通常由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在财务监督和合规审查方面具备更强专业能力 [8] 人事变动情况 - 五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相继辞任:工商银行黄良波(工作变动)、农业银行王敬东(年龄)、建设银行王永庆(年龄)、中国银行张克秋(年龄)、交通银行徐吉明(岗位调整) [8] - 邮储银行监事长陈跃军于9月23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任 [7]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而不设监事会 [8] - 撤销监事会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解决传统监事会职能有限、与董事会职责重叠的问题,通过简化治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决策效率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