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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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所有接触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2] - 信息定义包括可能影响股价的所有未公开信息,如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及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1] 信息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 [2] - 各部门人员需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履行信息审核管理职责 [2] - 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2] 外部信息报送规范 - 无法律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要求应拒绝报送 [3] - 依法向政府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时需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 [3] - 商务谈判、融资等业务中需对外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 [3] 信息报送审批流程 - 对外报送信息前需通过《财务数据对外提供审批表》OA流程审批 [4] - 特别重大信息需经董事长特别审核批准 [5] - 报送时需收集外部使用人详细信息并完成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 [5] 信息使用限制 - 外部单位及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5] - 发生信息泄露时公司需第一时间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5] - 违规使用信息导致损失的将追究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6]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 [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6]
蒙娜丽莎: 特定对象来访及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34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特定对象来访及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对外接待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 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1][2] 特定对象范围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分析机构 证券投资者 新闻媒体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以及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1] - 接待工作涵盖投资者调研 媒体采访 现场参观 分析师会议 路演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 [1] 接待工作基本原则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不得选择性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2] - 遵循诚实守信原则 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 - 遵循保密原则 不得擅自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2] - 遵循合规披露原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 - 遵循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来访者意见实现双向沟通 [3] - 遵循高效低耗原则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3] 责任部门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工作第一责任人 证券部负责具体事务 其他部门人员不得参与接待 [3] - 接待人员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具备证券法律财务知识 了解金融市场运作机制 并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3][4] 接待活动管理 - 可举办投资者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等活动 但仅限于公开披露信息 [4] - 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 需提前公告时间地点出席名单等内容 [4] - 需提前确定可回答问题范围 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 [4] - 活动结束后需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主要内容 [4] - 特定对象需提前预约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 [4] - 现场接待需登记身份并签署承诺书 由两人以上陪同并做好会议记录 [5] - 特定对象发布研究报告或新闻稿前需知会公司 公司有权要求更正错误或误导性内容 [6] 信息保密与披露 - 在商务谈判或签署重大合同时 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保证不泄露未公开信息 [7] - 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接受电话采访 [7] - 需在接待后一个工作日内复核内容 检查是否存在信息泄露风险 [8] - 需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并在次一交易日前通过交易所平台刊载 [8] 责任与附则 - 违反本办法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