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产品强制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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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6年8月1日起所有新建或更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均须采用通过充电桩产品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证券时报网· 2025-12-02 05:10
政策核心要求 - 公共充(换)电设施需满足《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GB44263)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GB39752)等国标要求[1] - 鼓励投建企业选用高品质高可靠性设施 例如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和标准符合性证明的产品[1] 强制性产品认证时间表 - 2026年8月1日起 上海市所有新建或更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均须采用通过充电桩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产品[1] - 鼓励投建企业提前使用具备CCC认证的充(换)电设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