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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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二建集团因偷税被罚
齐鲁晚报· 2025-09-19 02:38
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宝鸡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偷税数额382,799.83元,占当年应纳税额70,959,074.10的0.5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稽查局对该 单位处少缴税款382,799.83元50%的罚款191,399.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 税款382,799.83元(其中增值税357,756.8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042.98元),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类税款征收管理类第16项之规定,建议对该单 位偷税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该单位2024年偷税数额382,799.83元,占当年应纳税额70,959,074.10的0.54%,对该单位处少缴税款382,799.83元50%的罚款 191,399.92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税稽罚(2025)3号 | | --- | --- | | 处罚关别 | 罚款 | | | 20 ...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
中国经济网· 2025-09-05 11:49
公司税务违法案件 - 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经营期间通过账外经营和隐匿收入方式少缴增值税税款205.15万元 [1] - 公司对员工入股分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0.86万元 [1] - 公司于2021年申请办理注销以掩盖违法事实 税务机关于2024年联合多部门撤销其注销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 [1] 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 2025年3月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缴税费款 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66.09万元 [1] - 税务机关明确企业注销不能逃避涉税违法责任追究 任何不正当手段偷逃税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1] - 税务部门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将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维护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税收营商环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