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二建集团因偷税被罚
齐鲁晚报·2025-09-19 02:38
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宝鸡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偷税数额382,799.83元,占当年应纳税额70,959,074.10的0.5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稽查局对该 单位处少缴税款382,799.83元50%的罚款191,399.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 税款382,799.83元(其中增值税357,756.8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042.98元),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类税款征收管理类第16项之规定,建议对该单 位偷税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该单位2024年偷税数额382,799.83元,占当年应纳税额70,959,074.10的0.54%,对该单位处少缴税款382,799.83元50%的罚款 191,399.92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税稽罚(2025)3号 | | --- | --- | | 处罚关别 | 罚款 | |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