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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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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上市券商及总裁,被限高!
证券时报· 2025-09-07 15:12
事件概述 - 红塔证券及法定代表人沈春晖被北京金融法院限制高消费 涉及执行金额1 02亿元[2][5][6] - 该限制消费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待公司履行完法律文书义务后解除[6][7] 纠纷背景 - 纠纷源于红塔证券资管产品"红鑫2号"与上海潼骁投资旗下"潼骁1号"的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 初始借款本金5998 50万元[10] - 质押标的为"19华晨04"债券 该债券属于2020年违约爆雷的华晨集团发行债券[6][9][10] 仲裁结果与执行 - 2025年4月14日仲裁裁决要求红鑫2号偿还潼骁1号本息及罚息合计9622 11万元[4][11] - 红鑫2号需承担仲裁费73 70万元[11] - 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7月1日立案执行 8月1日从资管产品托管账户划扣3793 21万元[4][8][12] - 被执行总金额为10247 01万元[8] 公司回应 - 红塔证券表示裁决结果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12] - 公司已从华晨集团破产重整中获得部分清偿款3647 26万元 预计还将获得1731 79万元[11] 业务影响 - 该事件涉及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风险[4] - 华晨债违约事件持续对金融机构业务产生连锁影响[10]
这家上市券商及总裁,被限高!
证券时报· 2025-09-07 15:09
红塔证券被限制高消费事件 - 红塔证券及法定代表人沈春晖被北京金融法院限制高消费 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涉及执行金额1.02亿元 [2][6] 纠纷背景及仲裁结果 - 纠纷源于红塔证券资管产品"红鑫2号"与上海潼骁投资的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 涉事债券为"19华晨04"(华晨债) [4][8] - 仲裁裁决要求红鑫2号偿还本金、利息、补息、罚息合计9622.11万元 并承担仲裁费73.70万元 [4][9] - 上海潼骁投资对华晨债已受偿金额3647.26万元及未来受偿金额1731.79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9] 执行进展 - 北京金融法院于2024年7月1日立案执行 8月1日从资管产品托管账户划扣3793.21万元 [4][10] - 红塔证券表示裁决结果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10] 华晨债违约影响 - 华晨集团2020年10月发生债券违约 未兑付10亿元私募债本金 同年11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8] - 违约事件引发金融机构业务持续受影响 包括红塔证券资管产品质押回购交易纠纷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