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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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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亮剑!剑指债券市场违规乱象
上海证券报· 2025-11-26 10:56
核心观点 - 四季度以来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受到监管重点查处 其中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是两大主要问题 违规主体集中在房地产和部分产业类公司 [1] 债务逾期信息披露违规 - 四季度以来共有49家债券发行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受罚 其中13张罚单直接针对债务逾期违规问题 [1] - 债务逾期违规问题集中发生在房地产企业以及基建等产业类公司 [1] - 富力地产在2023年7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 新增达到临时信披标准的逾期金额分别为28.20亿元、97.37亿元和89.35亿元 分别占上年末净资产的4.54%、23.28%和21.37% 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3] - 正荣地产在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 达到临时信披标准的债务逾期金额为51.30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38.10% 且未及时披露信用评级调降等重大事项 [3] - 富通集团在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 新增26笔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 逾期金额合计11.25亿元 均达到临时信披标准 但迟至2025年6月27日才披露 [4] - 债务逾期是影响债券定价的重要因素 重大逾期未及时披露会干扰投资者判断并影响债券评级 [4] - 发行人频频触发信息披露监管红线 不排除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的可能 [4]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是债券违规的“重灾区” 四季度以来有10家债券发行人存在此情形 [1][6] -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破产管理人未在8月31日前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 违反规则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 [7] - “贵州乌当经开”未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相关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7] - 天津房地产集团未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且最近12个月内曾因同类违规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违规情节严重 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8] - 定期报告是债券持有人全面获取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信息的重要来源 按时披露是发行人的法定义务 [8] - 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将影响债券持有人获取重要信息的合理预期 发行人在编制定期报告时应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提前做好应对 [8] 市场背景与监管态势 - 今年以来债券融资数量及规模不断升温 债券市场的违规乱象也受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 [1] - 进入四季度 债务逾期信息披露违规现象明显抬头 成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打击的问题 [1] - 目前沪深交易所债券发行人众多 已逼近4000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