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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起诉怕上访?营商环境优化的核心在法治提升
搜狐财经· 2025-12-06 11:24
核心观点 - 地方政府在财政紧平衡状态下,对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存在“可起诉但别上访”的避债心态,这反映出其在面对诉讼与信访两种压力传导机制时的不同取向,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拖延支付 [2][3] 地方政府拖欠账款现状与态度 - 一些地方存在拖欠账款的历史遗留问题,政府部门负责人对企业“逐级上访”的威胁感到紧张 [2] - 地方政府部门在对待诉讼和信访问题时态度取向不同,背后是差异化的压力传导机制 [2] - 尽管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实施,明确要求及时支付账款,且中央政策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但地方政府是否依旧拖延支付很难有清晰判断 [2] 企业面临的困境与顾虑 - 政府部门可能因账户被冻结等客观原因无力偿还,建议企业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法院会优先安排偿还起诉企业的账款” [3] - 企业担心起诉政府部门周期长、花费大,难以负担 [4] - 企业坦言即便胜诉,在实际执行时想要回欠款仍然存在困难 [4] - 企业忧虑起诉政府可能意味着与地方政府“撕破脸”,未来难以再接到政府订单 [4] - 漫长的司法诉讼成本、判决执行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的内心顾虑,成为欠债方可以拿捏的企业软肋 [4] 司法实践与执行中的问题 - 被起诉在现实中可以成为拖延债务的一种便捷方式,说明司法实践中办案效率和能力有待提升 [5] - 欠债的政府部门不怕被起诉,说明承担败诉带来的压力并不大 [5] - 法律虽规定了对拒不执行判决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可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但实践中这些手段并未被用足,使得败诉后果比不上信访责任追究 [5] - “可起诉别上访”的心态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司法诉讼和判决存在认知偏差,司法机关需提升司法效率与执行刚性 [5] 政策与法律环境 - 今年5月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依法或依合同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得以人员变更为由拒绝或拖延 [2] - 法律明示禁止“新官不理旧账”,地方政府不因人员变动而拒绝债务的问题得到相当缓解 [2] - 地方政府债务的及时化解及政府部门的具体表现和态度,是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提升法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