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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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上诉申请,维持原判
财经网· 2025-09-30 20:09
案件核心进展 - 香港高等法院于9月26日驳回宗馥莉方提出的五项上诉理由 维持原判 即8月1日批准的资产保全令和信息披露令继续有效 [1][2][3][4] - 资产保全令禁止被告方提取或抵押汇丰账户内资产 但允许账户继续进行投资操作 [2] - 信息披露令要求被告方披露汇丰账户最新余额 2024年2月2日以来资产变动及108.5万美元资金的具体流向 [2] 诉讼背景与关键证据 - 案件原告为自称宗馥莉同父异母弟妹的宗继昌 宗婕莉 宗继盛 被告为宗馥莉及其控制的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1] - 关键证据显示宗庆后曾要求为宗继昌等三人各设立7亿美元信托 并委托宗馥莉设立 宗馥莉承诺设立信托 宗继昌等人则承诺不挑战遗嘱效力 [4] - 纠纷起因于宗继昌等人指控宗馥莉拖延设立信托 拒绝签署文件 且未经授权转移账户资金 [4] 争议资产规模与变动 - 根据法院文件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截至2024年5月31日持有17.99亿美元 折合141亿港元 [4] - 账户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资产 以及部分现金和定期存款 [4] - 截至2024年5月 约有110万美元从该汇丰银行账户被转出 [4] 诉讼诉求与两地审理 - 宗继昌等人提起诉讼旨在保全汇丰账户内资产 要求宗馥莉履行遗嘱 支付数百万美元资产利息 并赔偿因资金转移造成的损失 [4] - 此案在香港和杭州两地法院同步进行诉讼 [4] - 香港法院判案书指出 其有权限制资产转移以确保内地法律程序有效推进 [5] 娃哈哈集团股权归属 - 娃哈哈集团法务书面回复称 宗继昌三人在杭州中院的诉讼诉求没有涉及娃哈哈集团股权 [6] - 宗庆后直接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股权由遗嘱公证证明 由宗馥莉100%继承 并且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
宗馥莉暂不得挪用汇丰账户资产
南方都市报· 2025-08-01 23:15
案件概述 -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批准原告的保全令申请 要求宗馥莉不得从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 直至杭州法院诉讼有结果 [4] - 宗馥莉需披露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 若2024年2月2日后资产转至第三方也需交代 [4] - 案件原告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 被告为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5] 公司背景 -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 宗庆后生前为唯一董事 去世后由宗馥莉接任 [5] - 截至2024年5月31日 该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持有17.99亿美元(141亿港元) 主要为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及部分现金 [5] - 宗馥莉为娃哈哈集团现任主席 系宗庆后与施幼珍独生女 三名原告为宗庆后与前高层杜建英所生子女 [5] 关键协议内容 - 宗庆后2024年1月手写信托指示 要求设立三个信托 每人分配七亿美金 资产用于固定收益投资仅分配利息 [8] - 委托书显示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 受益人为三名原告及其子女 信托利益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包括配偶 [8] - 遗产继承协议确认宗馥莉等三位继承人具有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全部权限 原告承诺不挑战相关程序效力 [8] 法院裁决依据 - 香港高院认定存在"严重争议需审理" 保全汇丰账户资产有助于杭州诉讼进行 [6] - 裁决不影响杭州法院对案件实质审理 但要求披露账户信息以确保保全令有效性 [7] - 核心争议为宗馥莉是否违反协议未设立信托并挪用资产 需待杭州法院进一步裁决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