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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典案例 | 保险合同签订后对工种认定的单方解释不能限制被保险人权益
新浪财经· 2025-12-18 06:17
保险合同签订后对工种认定的单方解释不能限制被保险人权益 ——某保险公司与某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甲公司作为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约定投保人和用人单位作为共同被保险人, 合同第十二款特别约定:如出险时所从事的工作与投保工种不符,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甲公司在上述特 别约定处以及《投保人声明》处盖章,投保清单序号43为祁某某,工种是"钢结构安装",用人单位为某 公司。祁某某在某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中从事粉刷钢结构框架时,因安全带脱钩导致摔伤,后因抢救无 效死亡。经某公估公司勘查查明,祁某某的工作内容是对钢结构进行除尘防锈等,推定本次事故系因未 遵守高空作业标准造成,且祁某某事发时从事的高空防腐工作与保单载明的钢结构安装不符,故建议某 保险公司拒赔。后,某公司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认为祁某某工作时未全程系好安全带且 实际工作和投保工种不符,属于保险除外责任,故不予理赔。 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将提高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导向,高水平搭建金 融审判智库平台,加强金融类案标准化审理,建立规则创设类案件管理、典型案例发布等系 列制度规范。在金融法院受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