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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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级创业类人才项目股权投资持续加力
搜狐财经· 2025-11-10 01:23
政策核心调整 - 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单项投资上限从1000万元提升至1500万元 [1] - 参股期限调整为一般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体现“耐心资本”属性 [1] - 2025年度项目已完成初步遴选并即将启动 [1] 投资对象与规模 - 投资对象包括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和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入选企业 [2] - 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等领域项目 [2] - 项目实施3年累计投入省级科技财政经费2.626亿元 组织实施项目38项 [2] - 单个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项目总股本的25%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2] - 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创业人才项目单项投资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2] 资金运作与退出机制 - 资金通过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安排 采取注资引导投资方式实施 [2] - 前期投资退出后资金将重新滚动回资金池用于当年投资统筹 [2] - 股权退出时可让渡最多30%收益 若企业上市或被收购等最高可让渡30%财政股权投资收益 [3]
省级创业类人才项目股权投资持续加力
大众日报· 2025-11-10 01:09
政策核心调整 - 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单项投资上限从1000万元提升至1500万元 [1][2] - 参股期限调整为一般5年、最长不超过10年,体现“耐心资本”属性 [2] - 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创业人才项目单项投资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3] 投资机制与规模 - 投资方式为省级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实施,采取注资引导投资方式 [2][3] - 项目实施3年来累计投入省级科技财政经费2.626亿元,共组织实施38个项目 [3] - 单个项目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股份原则上不超过25%,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3] - 前期投资退出后资金将重新滚动回到资金池用于当年投资统筹 [3] 支持对象与领域 - 投资对象包括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和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入选企业 [3] - 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领域 [3] - 优先支持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较大发展潜力和空间的项目 [3] 退出与激励机制 - 股权退出时可适当让渡收益,至多可达30% [4] - 若投资期内被投资企业上市、被上市公司收购或成长为“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高成长性企业,最高可让渡30%财政股权投资收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