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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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保险业被罚近1.7亿元
金融时报· 2025-08-08 07:05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上半年对保险业处罚金额约1.69亿元,同比下降约11%,但大额罚单、顶格处罚及对个人的追责力度显著增强,体现了强监管、穿透式检查的常态化趋势 [1][2][7] 监管处罚总体情况 - 上半年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业各类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处罚金额合计约1.6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1% [1] - 上半年开出近20张罚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罚单,两家机构被吊销业务许可证,12人被撤销任职资格,60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至终身 [1] 大额罚单与顶格处罚案例 - 6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对易安财险、天安财险、天安人寿、华夏久盈资管公司四家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开出4张百万元级别罚单 [2] - 天安财险因公司治理报告不实、未经许可高管履职、违规关联交易输送利益、使用未经批准条款费率、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被吊销业务许可证,16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253万元,5人被撤销任职资格,8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至终身 [2] - 天安人寿因公司治理、董事尽职、薪酬管理报告不真实,高管无资格履职,违规担保贷款及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原因被吊销业务许可证,12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9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至终身 [2] - 易安财险13名相关负责人因违规资金运用、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条款费率违规、提供虚假资料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71万元,1人被撤销任职资格,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 [3] - 华夏久盈资管公司25名责任人因关联方报告虚假记载、协助虚增偿付能力、违规运用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66万元,5人被撤销任职资格,1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至终身 [3] - 上述四家机构均属“明天系”,监管对历史违规行为持续追责,12名时任高管被追责,处罚力度和规模为近年来罕见 [3] 对个人责任的追究力度 - 上半年多家险企分支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因违规被不同程度禁业,监管对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3] - 富德生命人寿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叶某因侵占客户资金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4] - 安诚财险巫山支公司因对无保险利益标的承保理赔被罚款35万元,时任农险业务员叶某被终身禁业,时任经理刘某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4] - 信泰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因员工欺骗投保人被罚15万元,时任续收岗位服务专员钟某被禁止进入保险业4年 [4] - 加大对个人责任的追究力度提高了个人违规成本,紧盯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 [4] 财产险公司处罚重点与行业顽疾 - 上半年财产险公司处罚频次显著高于人身险公司、保险中介及保险资管公司,因其业务范围广、环节多导致违规行为更多样 [5] - “五虚”(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是财产险公司出现频率最高的违规行为 [5] - 复星保德信人寿山东分公司因编制虚假文件资料被罚款13万元 [5] - 幸福人寿河北分公司因财务凭证报销资料虚假、虚列培训套取费用、佣金回流等问题被罚款62万元 [5] - 幸福人寿河南分公司因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59万元 [5] - “五虚”问题根源在于恶性市场竞争和保险公司内部机制漏洞,已成为一些从业人员获取违法所得的重要手段 [5] - 自2022年以来,存在从业人员举报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虚假报销、虚假增员、虚列费用等方式侵占公司财物或套取费用的情况 [6] 监管政策与行业趋势 - 金融管理部门在加大整治处罚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了对保险各细分领域的改革力度 [6] - 例如,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整治“五虚”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6] - 强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意见明确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 [7] - 今年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正式实施,优化了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明确了管辖分工规则 [7] - 随着监管穿透式检查常态化,保险市场乱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保险机构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尤其在数据真实性、销售规范等方面弥补短板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