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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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20 11:23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资格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承担忠实、勤勉义务 [1]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税收、经营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存在六种情形不得担任 [2]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九项内容 [2] 董事会秘书任免与代行职责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3]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一个月内解聘,包括重大错误、违反法规等 [3]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需指定代行人员,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4] 公司对董事会秘书的支持与保障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支持配合其工作 [1]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并可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当妨碍 [1] - 公司需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3] 细则修订与执行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原2010年细则废止 [4]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执行 [4]
信凯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40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定位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2] - 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以公司名义处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2] - 具体职责包括协调信息披露 管理投资者关系 筹备董事会与股东会议 以及监督公司合规运作等[8] 任职资格与限制条件 - 任职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 良好职业道德 并通过监管机构培训和考核[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涉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限制条件等[2] - 若拟聘任人员涉嫌犯罪或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需披露原因并提示风险[3] 聘任 解聘与过渡安排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且需在IPO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解聘或辞职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6]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过三个月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7] 履职支持与合规要求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 保障其知情权 并要求其他高管配合信息披露工作[9]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 并查阅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文件[9] - 须接受交易所的培训与考核 若违反规定可能接受相应惩戒[10] 制度依据与生效机制 - 本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2] - 细则未尽事宜或以冲突时 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1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