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定位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2] - 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以公司名义处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2] - 具体职责包括协调信息披露 管理投资者关系 筹备董事会与股东会议 以及监督公司合规运作等[8] 任职资格与限制条件 - 任职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 良好职业道德 并通过监管机构培训和考核[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涉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限制条件等[2] - 若拟聘任人员涉嫌犯罪或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需披露原因并提示风险[3] 聘任 解聘与过渡安排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且需在IPO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解聘或辞职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6]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过三个月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7] 履职支持与合规要求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 保障其知情权 并要求其他高管配合信息披露工作[9]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 并查阅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文件[9] - 须接受交易所的培训与考核 若违反规定可能接受相应惩戒[10] 制度依据与生效机制 - 本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2] - 细则未尽事宜或以冲突时 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1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