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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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整治形式主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6 09:47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旨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1][2] - 要求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引导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中央层面将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1] 精简文件 - 实行文件计划管理和总量管控,年度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上年度需书面说明[3] - 文件字数限制:综合性工作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不超过4000字,要求开门见山、精炼落实措施[3] - 配套文件不得照搬上位文件,需直接提出具体措施[3] - 文件制发需进行减负一致性评估,原则上不要求报送落实情况或制定配套文件[4] 精简会议 - 综合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日常会议需合并精简[5] - 严控参会范围与规格,分管负责同志召集的会议不要求下级主要负责同志参会[6] - 会议时长限制: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1小时,非分组讨论会议一般安排半天以内[6] 督查检查考核规范 - 中央部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每部门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需合并[7] - 不得以调研名义行督查之实,调研结果不作为考核依据[7] - 改进考核方式,不将开会发文、拍照留痕等作为评判标准[8] - 县及以下单位考核由上级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单位不得单独开展[9] 借调干部管理 - 上级机关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10] - 市及以上单位借调需从严控制,借调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一次[11] 政务应用程序管理 - 中央部门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填表报数功能不延伸至县级[11] - 不得强制推广应用程序,不得考核安装率、学习时长等指标[12] 基层权责规范 - 省级政府需建立乡镇职责清单,不得将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等责任主体[13] - 未经省级批准不得向乡镇下放清单外事项,已下放事项需清理评估[14] - 精简村级挂牌数量,取消缺乏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14] 创建示范活动管理 - 大幅减少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市县级及以下单位不开展创建示范[15] - 创建活动不得脱离地方实际,不得举债或变相收费[15] - 各级单位不得开展以基层为对象的达标活动,现有活动需清理[15]
中办、国办发文!
证券时报· 2025-08-06 09:3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 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 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 三中 全会 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措施,一般不必阐述形势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原则等内容,确需阐述的应当简明扼要;加强领导、落实 责任、组织保障等内容应当精炼。配套文件应当直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不得简单照搬照抄上位文件。 3.加强评估审查。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加强政策性、合法合规性审 查,一般不提出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制定配套文件的要求;除专门文件外,文件原则上不对机构编制、干 部配备、工资福利待遇、创建示范、达标、"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 ...
整治形式主义,中办、国办发文
新华财经· 2025-08-06 09:3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 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 全会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 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 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确保《若干 规定》落到实处。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为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 ...
重磅!整治形式主义,中办、国办发文
中国基金报· 2025-08-06 09:29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核心要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旨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1][3] - 规定要求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引导干部积极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有效落实[1] - 中央层面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定期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行[1] 精简文件 - 实行文件计划管理和总量管控,年度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上年需书面说明[4] - 文件字数限制:综合性工作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不超过4000字,要求开门见山、精简背景阐述[4] - 配套文件不得照搬上位文件,需直接提出具体措施[4] - 文件制发需进行减负一致性评估,一般不得要求报送落实情况或制定配套文件[5] 精简会议 - 综合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业务会议能合并则合并[6] - 未经批准不得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已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开会[6] - 市县统筹年度会议,减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会数量[6] - 严控参会人员层级,分管负责同志召集的会议不要求下级主要负责人参会[7] - 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1小时,非必要会议采用电视电话形式[7] 督查检查考核规范 - 中央部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每部门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合并开展[8] - 不得以调研名义行督查之实,调研结果不作为考核依据[8] - 省级每月接受中央实地督查检查次数设上限,市县乡由省级参照规定[8] - 不得要求基层填表报材料、拍照留痕,不得将领导批示作为考核内容[9] - 考核指标突出重点,不搞"千分制",禁止月度季度频繁排名[9] - 县及以下单位考核由上级统一实施,其他单位不得单独开展[11] 干部借调管理 - 上级机关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禁止以专班、跟班学习等名义变相借调[12] - 市级以上单位借调需审批备案,时间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一次[12] 政务应用程序管理 - 中央部门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APP,填表报数功能不延伸至县级[13] - 不得强制推广APP,不得考核安装率、登录频次,禁止设置打卡签到等强制功能[14] - 数据材料通过省级平台共享,实现"最多报一次",取消重复纸质报送[13] 基层权责规范 - 省级建立乡镇职责清单,村居委会不得作为行政执法、招商引资责任主体[15] - 未经省级部署不得向乡镇下放清单外事项,已下放事项清理规范[16] - 精简村级工作机制挂牌,省级统一规定挂牌数量及式样[16] - 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要求村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取消[16] 创建示范活动 - 大幅减少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新增[18] - 创建活动不得脱离地方实际,不得举债搞创建或变相收费[20] -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开展以乡镇、村社区为对象的达标活动[21]
受权发布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新华社· 2025-08-06 09:01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 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 全会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 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 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确保《若干 规定》落到实处。 《若干规定》全文如下。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为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为基 ...
整治形式主义,中办、国办发文
财联社· 2025-08-06 08:53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长效机制[1][2] 精简文件 - 严控文件数量:地方和部门发文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年度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过上年度的需书面说明[3] - 提升文件质量: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的不超过4000字,文件应开门见山、直奔主题[3] - 加强评估审查:制发文件需进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一般不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或制定配套文件[4] 精简会议 - 严控会议数量:综合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日常性会议应精简务实,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5] - 控制规模规格:严控参会人员范围,不搞层层陪会,中央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市县及以下单位参会[6] - 提升质量效率: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1小时,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半,能采用视频形式的不集中开会[6]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 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每部门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应合并[7] - 改进方式方法:不得将领导批示、刊发文章等作为考核内容,不把开会发文、拍照留痕作为评判标准[8] - 严控总量:省市县三级不得向同一地方反复安排督查检查事项,县及以下单位考核事项合并开展[9] 规范借调干部 - 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等名义变相借调[10] - 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延期不超过6个月[11] 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 - 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最多运行1个,填表报数功能一般不延伸到县级[12] - 严格建设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政务应用程序,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等强制性功能[13] - 防止功能异化:不得强制推广下载,不得将点赞量、转发量等作为考评依据[14] 规范明晰基层权责 - 建立健全职责清单: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村(居)委会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等责任主体[15] - 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未经省级统一部署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下放乡镇(街道)[16] - 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精简整合村(社区)工作机制,省级统一规定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17] 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 - 精简种类数量:大幅减少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新增[15] - 注重创建示范实效:不得脱离地方实际搞"运动式"创建,不得举债搞创建[15] - 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各级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对象的达标活动[15]
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新华社· 2025-08-06 08:47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 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 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 义、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中央层面整治 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 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确保 《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若干规定》全文如下。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4. 严控会议数量。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法定性、制度性会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系统本 领域 ...
中办 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新华社· 2025-08-06 08:36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 全会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 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 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确保《若干 规定》落到实处。 《若干规定》全文如下。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为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为 ...
江西:累计解散不必要的工作群1.9万余个
新京报· 2025-08-06 06:00
形式主义整治成效 - 江西省通过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大幅减少形式主义做法,基层干部得以腾出更多时间抓落实、谋发展、优服务 [1] - 江西省委常委会会议今年已5次专题研究为基层减负工作,并由省委常委牵头负责整改,省级领导以身示范带动各级推进工作更加务实 [1] - 全省各级党委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和定期会商研判、暗访抽查等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 [1] 具体减负成果 - 上半年省委全口径发文同比减少28.2%,省级层面直达基层会议减少80% [2] - "三项工程"专项整治中83项"当下改"举措全部完成,全省综合考核一级指标数量再减少9个 [2] - 累计解散不必要的工作群1.9万余个,整治涉企执法乱收费等问题,截至7月底摸排问题线索2912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038条、处理351人 [2] 长效机制建设 - 江西将"推进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纳入全省重大改革项目,构建"1+N"制度体系 [3] - 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推动编制资源、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全面完成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 [3] - 严格落实制发文件与减负一致性评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省市部门不得自行要求县区资金配套 [3] 科技赋能与创新实践 - 优化完善"为基层减负监管平台",动态监测督查检查考核和发文情况 [4] - 公务就餐"赣餐码"系统覆盖全省5000余家党政机关食堂,"一表同享"改革范围扩大至所有县区 [4] - 宜春市推广"码上办"模式,九江市开发"证明直通车",南昌湾里管理局推出"智能工单中枢系统"运用AI算法分类派单 [4] 考核与激励机制 - 年度考核运用新修订的省管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和设区市领导班子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 [4] -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容错情形清单,细化容错纠错适用情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4]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扎实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落实落细防汛抗旱各项措施
长江日报· 2025-08-05 07:27
会议决定将于近期召开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熊展平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 神,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任务抓深抓实。要持续抓好《整治 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紧盯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集中整 治,加大典型问题核查通报力度,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公务活动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 切实从制度机制上为基层减负赋能。要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推 动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要求,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学习教育抓到底、抓到 位。要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用力,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学习教 育成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要科学精准评估、全面系统总结,用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8月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工作;传达学习三季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