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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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9 17:4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并于2023年4月2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 [2] -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5237.5万份 其中首次授予4190万份 预留1047.5万份 [2] - 行权价格确定为2.07元/份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 [3] 行权安排与条件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个行权期 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3]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 [11] - 行权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达标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规 [10] 本次行权具体情况 - 本次为第二个行权期 实际行权人数65人 行权数量648万份 占公司总股本0.87% [3][9] - 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3] - 行权款项总额1341.36万元 已于2025年7月9日至14日完成缴款 [12] 股本变动与资金用途 - 行权后新增股本648万股 公司总股本增至752,439,694股 [12][20] - 行权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6] - 行权股票将于2025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12] 期权数量变动情况 - 首次授予后经历两次调整:2024年4月因业绩未达标及人员离职注销2197万份 激励对象由89人减至76人 [8] - 2025年4月再次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61万份 激励对象调整为67人 [9] - 截至本次行权前 有效期内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1662万份 [9] 预留期权处理 - 预留部分1047.5万份股票期权因未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 已自动失效 [18] 财务影响 - 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 2025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2699元/股 [20] -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进行期权定价 集中行权模式不影响会计核算 [21]
鹏辉能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规性核查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的情形,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36个月内未合规利润分配等,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1]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或市场禁入等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授予及解除限售安排未损害股东利益 [2] 激励计划实施目的与效果 - 计划旨在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治理水平,通过经营者与股东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 [3] - 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且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3] 财务资助相关情况 - 公司明确表示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安排 [2]
鹏辉能源: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国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通过率为100% [1]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1] - 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通过率为100%,旨在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规范运行 [2] -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通过率为100%,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2] 员工持股计划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通过率为100%,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3] -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核心团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通过率为100%,旨在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并规范运行 [4] 其他审议事项 -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4][5]
鹏辉能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采用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作为股票来源 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并吸引优秀人才 [1][8]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8][9] 授予规模与结构 - 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1,560.00万份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 [2][12] - 其中首次授予1,460.00万份(占比93.59%) 预留100.00万份(占比6.41%) [2][12]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股本总额20% [2][13]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19人 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占2024年末全体员工人数的2.94% [3][10] - 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关键岗位员工 以提升人才吸引力与团队稳定性 [11] - 明确排除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4][5] 行权价格与定价机制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统一确定为21.59元/股 [2][20] - 定价参考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6.98元及前60个交易日均价26.06元 取较高者的80%作为基准 [20][21] - 采用自主定价方式 综合考虑激励有效性、业绩状况及市场实践案例 [22] 时间安排与行权条件 - 股票期权有效期最长48个月 等待期分为12个月和24个月两阶段 [3][17] - 行权分两个周期: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行权50% 24-36个月行权剩余50% [18][19]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 则行权期延至24-36个月及36-48个月 [19] 业绩考核目标 - 公司层面考核以营业收入为核心指标:2025年目标不低于100.00亿元 2025-2026年累计不低于220.00亿元 [23] - 预留部分若延迟授予 则考核目标调整为2025-2026年累计220.00亿元及2025-2027年累计340.00亿元 [24]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不合格者行权资格归零 [25] 会计处理与成本影响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 参数包括股价27.05元、波动率24.35%-28.48%、无风险利率0.95%-1.05% [28] - 股份支付费用将在等待期内摊销 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整体可控 [29][30] 管理与实施程序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执行与监督 [9] - 授予前需进行10天公示 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31] - 未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或12个月内明确预留对象 则相关权益失效 [15][33]
唯捷创芯: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5] - 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和考核要求进行调整 [6] - 公司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以2020年10月21日为授予日向213名激励对象授予4,774,612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元/股 [6] - 公司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行权价格调整为6.67元/股并调整期权数量 [6] - 公司多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因离职、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 [8][9][10]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本次注销涉及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全部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802份 [10] - 因期权数量调整差异额外注销27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11,829份 [11] - 自授予日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累计注销股票期权1,071,338份 [11] - 注销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行权期未行权 [8][9][10] 结论意见 - 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2] -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注销登记事项 [12]
唯捷创芯: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 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 - 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2] -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行权价格调整为1.5252234元/份 期权数量调整为31,304,346份 [2] 历史期权注销情况 - 取消6名离职激励对象340,934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2,000份) [2] - 取消7名离职激励对象98,346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5,000份) [3] - 取消4名离职激励对象32,782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000份) [3] - 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42,616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6,500份)及1名绩效考核B级激励对象3,934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600份) [3] - 注销12名离职激励对象312,091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47,601份) 2名绩效考核C级激励对象50,943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7,769份) 5名第一个行权期部分/全部未行权激励对象39,184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5,976份) [4] - 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及连续两年绩效考核C级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另有部分/全部未行权股票期权8,851份(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350份) [4][5] 本次注销具体情况 - 注销1名第三个行权期全部未行权激励对象11,802份股票期权(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1,800份) [5] - 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过程中四舍五入导致期权数量差异 注销27份差异股票期权 [5] -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1,829份 [5] 相关程序与意见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注销议案 [1] -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6] -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规定 [6]
鹏辉能源: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鹏辉能源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不超过1,560万份股票期权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 [2][18]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460万份期权 占比93.59% 预留100万份期权 占比6.41% [18] - 激励对象总人数319人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占2024年末公司职工总数的2.94% [2][15]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 均任职于关键岗位 在技术、业务和经营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19] - 任何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18][19] 行权安排与条件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 [21] - 激励对象行权需满足预先设定的业绩条件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28]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代码300438 注册资本50,334.336万元 [7][11] - 经营范围涵盖电池制造、储能技术、光伏设备及电子材料研发等业务 [8] - 公司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9][16] 实施程序进展 - 公司已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3][27] - 关联董事甄少强、鲁宏力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 [28][32] - 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披露 [25] 法律合规性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12][21][22]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 [9][32] - 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公告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7][30]
鹏辉能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旨在通过向核心员工授予股票期权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人才 提升核心竞争力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8][22] 激励计划基本条款 - 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1] - 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1,560.00万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50,334.34万股的3.10% [2][12] - 首次授予1,460.00万份 占股本总额2.90% 预留100.00万份 占股本总额0.20% [2][12] - 行权价格为21.59元/股 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6.98元的80% [2][20] - 有效期最长48个月 等待期12个月和24个月 [3][15][17]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19人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2.94% [3][10] - 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近亲属 [4][5] - 包含部分外籍员工 任职于关键岗位 发挥重要作用 [11] - 预留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3][10] 行权条件 - 公司需满足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等情形 [7][23]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未出现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5][2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亿元 2025-2026年合计不低于220.00亿元 [23]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需达标 根据结果确定行权比例 [25] 管理及实施机制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为执行管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 [9] - 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授予需在60日内完成 [11][15]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 预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28][29]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包括贷款或担保 [5][36]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发生重大违规或财务问题时应终止计划并注销期权 [23][38] - 激励对象离职、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时 未行权期权将视情况注销或调整 [39][42] - 争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43]
鹏辉能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审查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合规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股权激励计划结构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1][2] -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1] - 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已列明姓名、职务及获授数量 [1][2] 计划披露完整性 - 股权激励计划包含实施目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及范围说明 [2] - 明确披露拟授予权益数量占股本总额比例及预留权益占比 [2] - 详细说明有效期、授权日确定方式、可行权日及锁定期安排 [2] 定价与行权机制 -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确定方法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4] - 未采用规定方法时已对定价依据及方式作出说明并由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4] - 明确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及行使权益的条件包括绩效考核指标 [4] 计划调整与会计处理 - 规定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在利润分配、配股等情形下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4] - 披露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及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4] - 说明实施股权激励计提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 计划变更与终止条款 - 明确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及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的实施规则 [4] - 规定公司与激励对象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4] - 设置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操作流程及完成期限 [6] 绩效考核与期限合规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竞争力 [6] - 股票期权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年 [6] - 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过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6] 中介机构意见与审议程序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发表意见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7]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计划无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8]
鹏辉能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目的 -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1] - 构建发展分享机制以推动战略目标实现 [1] - 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并贯彻精英文化理念 [1] - 加强激励计划执行计划性并确保实现业绩指标 [1] 考核原则与范围 -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与工作业绩挂钩 [2] - 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结合 [2] - 考核范围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其他关键员工 [2] 考核组织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办法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 [2] -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并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2] - 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负责考核数据搜集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不低于10000亿元 [2] - 2025-2026年营业收入合计考核目标不低于22000亿元 [2] - 预留部分若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则2025-2027年营业收入合计目标不低于34000亿元 [2] - 未达标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行权比例 [3][4] - 绩效合格及以上对应100%行权比例 需改善由委员会决定 不合格为0% [5] - 实际行权数量=计划行权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5] 考核程序与周期 - 公司层面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5] - 个人层面考核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现行制度评估并提交报告 [5] - 考核期间为股票期权归属期前一会计年度 实行年度考核 [5] 考核结果管理 - 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可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诉 [6] - 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复核 若仍有异议可向委员会申诉 [6] - 最终考核结果由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