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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8 11: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各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认同感,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2]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管理目的包括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形成稳定投资者基础、塑造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股东财富增长及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4]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5]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现有/潜在投资者、基金机构、分析师、财经媒体及监管机构等 [6]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7][3] 投资者沟通方式与规范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会、官网、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及路演等,强调利用互联网提升效率 [8][4] - 公司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确保渠道畅通并及时更新变更信息 [9][4] - 信息披露需优先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禁止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且需区分宣传与客观报道 [9][4] 投资者关系活动执行要求 - 公司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条件,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并考虑便利性 [10][11] - 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并提前公告 [12][13] - 特定情形下必须召开说明会,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股价异常波动或重大事件受质疑等 [6]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设置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职能部门,需配备具备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的员工 [16][7] - 工作职责涵盖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渠道维护及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等 [17][10]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工作,但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18] 投资者沟通渠道维护 - 公司需设立专用咨询电话并确保畅通,定期公开反馈情况,重大事件时增设多部电话 [20][9] - 官网需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中国投资者网等平台开展活动,及时更新信息并纠正错误 [21][11] - 董事会秘书需持续监测媒体及网络信息并向管理层反馈 [20] 信息披露与合规要求 - 公司需严格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媒体发布信息 [21][9] - 禁止行为包括泄露未公开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选择性披露、股价预测及歧视性对待投资者等 [14]
盛路通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8 10: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强化治理结构、提高透明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系统性活动 [2]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守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对象 - 工作对象涵盖在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机构等五类主体 [5]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等九大维度 [6] - 严禁以投资者关系活动替代正式信息披露,重大信息泄露需立即公告 [7] 投资者沟通渠道与形式 - 采用官网、互动易平台、电话会议、路演等多元化沟通方式 [8][9] - 需设立专人值守的投资者专线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联系方式,变更时需公告 [10] - 现场调研需避免内幕信息泄露,活动安排应合理规范 [13] 股东会与说明会管理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为中小股东发言创造条件,现金分红方案需提前沟通 [14][15] - 强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五种情况 [17] - 业绩说明会需由董事长/总经理领衔,采用视频等形式增强互动效果 [19][20] 调研活动规范 - 接受调研需查验机构证明文件并签署包含六项条款的承诺书 [23] - 调研记录需签字确认并保存三年,可辅以录音录像 [24] - 发现研究报告存在误导性内容时需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公告 [25] 互动易平台运营 - 需公平回复所有投资者提问,重要问答需显著刊载 [29] - 禁止发布预测股价、市场热点炒作及违反保密义务的内容 [31][32] - 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防止与法定披露内容冲突 [30][35]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统筹协调,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 [37][38] - 工作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等四项素质 [41] - 定期开展董事、高管投资者关系培训,非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42] 投诉处理机制 - 投诉受理需15日内反馈,一般事项60日内办结,重大事项可延长 [49] - 建立投诉台账记录处理全过程,资料保存至少两年 [55] - 对监管转办的12386热线投诉需按专项要求处理 [5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整合原《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自董事会通过日起生效 [59][62] - 解释权归董事会,条款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60][61]
新 华 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7 16:1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华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 ...
协鑫能科: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34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回复管理,建立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提升治理水平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互动易平台是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网络平台,作为法定信息披露的补充 [1] 总体要求 -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需注重诚信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1] - 公司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时应谨慎、理性、客观,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与法定披露信息冲突 [2] - 禁止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语言,不得误导投资者或发布无事实依据的内容 [2] 内容规范性要求 - 禁止通过互动易平台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已披露事项可详细分析说明 [2] - 需保证信息发布的公平性,对所有合规问题及时回复,不得选择性回应 [3] - 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 [3] - 涉及不确定性事项时需充分提示风险,避免夸大市场热点影响或不当关联 [3][4] - 禁止对股价作出预测或承诺,不得利用平台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4] - 若发布内容引发市场广泛质疑或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内部管理 - 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问题、拟订回复内容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发布内容,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需报董事长审批 [5]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完成问题回复,必要时可征求外部机构意见 [5]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6] - 制度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天奈科技: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核心目的包括树立资本市场形象、提高透明度、改善治理结构 [3]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对待投资者、主动沟通和诚实守信四大方向 [4] - 特别强调需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4] 管理内容与方式 - 服务对象包括在册/潜在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监管机构等五类主体 [3] - 沟通内容聚焦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等九大领域 [6] - 采用官网、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渠道开展沟通 [7][8] - 重大事项说明会需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特殊情况需公开说明原因 [11] 部门设置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主管日常工作并协调信息披露 [10][11] - 投资者关系部门需制定工作规范,组织投诉处理、股东权利保障等八项职责 [11]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未公开信息、价格预测、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情形 [12] 从业人员要求 - 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四项素质 [12] - 公司定期组织董事、高管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系统性培训 [13] 附则与执行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科创板监管规则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4] - 自动适用后续出台的科创板投资者关系管理新规 [14]
山大电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证券之星· 2025-07-03 16:26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内容、流程、责任划分及保密措施 [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设立电话、网站、传真、邮箱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强化信息披露与互动 [2] - 未来由董事会办公室主导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法定披露渠道加强信息披露,遵循公平原则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2]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现金分红方案需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监督执行情况并督促整改未合规行为 [3] - 股东大会审议分红方案时需与中小股东多渠道沟通(电话、传真、邮件),并回应其关切问题 [3] - 独立董事对分红方案发表意见,若未被采纳需在董事会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3]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公司章程草案已约定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征集投票权等机制,上市后将完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网络投票安排 [4][5] - 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同时提供现场+网络投票双渠道 [5] - 允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且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5]
御银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3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管理行为,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各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了解并保护其合法权益[2] - 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需遵守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4][5] - 禁止行为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股价承诺及歧视中小股东等[3] 信息披露规范 - 自愿性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平原则,保持完整性与一致性,避免选择性披露或与法定信息冲突[15] - 预测性信息需以警示文字列明风险因素,重大变化时需及时更新披露内容[16][17] - 若在投资者活动中意外泄露重大信息,需立即通过指定媒体公告并在次一交易日前正式披露[14][18] 投资者沟通渠道 - 公司应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电话、现场会议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消除参与障碍[19][24] - 官网投资者专栏需公示投诉渠道及处理流程,避免刊登第三方分析报告以防误导[26][27] - 互动易平台回复需基于事实,不得夸大或与公告冲突,重要问答需显著刊载[31][32] 专项活动管理 - 投资者说明会需在现金分红不足、重组终止等情形下及时召开,出席人员需包括董事长等核心管理层[34][35] - 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内幕信息,调研记录需经签字确认并留存至少3年[42][43][73] - 投诉处理需15日内反馈受理情况,60日内办结,复杂事项可延长30日[54][55] 第三方机构合作 - 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时需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其代表公司发表经营预测[61][63] - 禁止向分析师提供未公开信息,出资委托的分析报告需显著标注委托关系[65][67] - 媒体宣传需区分付费内容与独立报道,重大信息不得通过非公告形式提前披露[71][72]
豪鹏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市场认同,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目标[2] - 管理活动遵循四大原则: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诚实守信(规范运作)[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九大方面: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4] - 采用多元化沟通渠道:官网专栏、电话/传真/邮箱专线、业绩说明会、路演及现场参观等[5][6] - 信息披露优先级要求:指定媒体披露优先于其他公共渠道,禁止以新闻发布替代正式公告[3] - 业绩说明会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需提前公告时间/主题,并开通投资者提问渠道[7] 组织架构与职责规范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8] - 工作人员需具备四项核心能力:法律/财务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全面了解行业及公司情况[8] - 禁止行为清单: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股价预测或承诺等八类情形[10] 互动易平台管理细则 - 平台回复需遵循七项规范:不涉未公开信息、不选择性回复、不迎合市场热点、充分提示风险等[12][13] - 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回复内容需与法定披露信息一致且避免误导性表述[11][15] - 对市场质疑或敏感问题需谨慎回应,不得夸大事实影响股价[15] 配套机制与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制度,保存活动记录/演示文稿等资料至少3年[9][11]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培训、危机处理等活动,但顾问不得代公司发言[11] - 定期对董事、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提升合规披露意识[9]
透过数据看“十四五”答卷: 夯实市场之基 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证券时报· 2025-07-01 18:29
"十四五"规划与资本市场改革 - "十四五"规划提出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及提升金融监管透明度[1] - 资本市场迈向全面注册制,放宽准入门槛同时强化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要求[1] - 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强化推动A股市场整体质量提升[1] ESG信息披露进展 - 2024年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率达45.7%,较2020年提升超17个百分点[2] - 银行业ESG披露率连续多年保持100%,非银金融行业2024年披露率达84.52%(较2020年+7个百分点)[2] - 央企上市公司2024年ESG披露率达95.1%,较2020年提升37个百分点[3] - A股公司获ESG评A级及以上占比达20.08%(较2020年末+10个百分点),央企占比近55%(较2020年末+35个百分点)[3] - MSCI报告显示2024年26%中国公司ESG评级上调,AA与AAA级占比达8.9%(2020年仅1.4%)[3] 投资者关系管理改善 - "十四五"时期投资者提问平均回复周期缩短至10天(较"十三五"缩短16天),有效回复率67%(+10个百分点)[4] - 市值管理类提问有效回复率接近80%(+19个百分点),2025年回复周期缩短至7天且有效回复率达85%[4] - 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司占比超四成(2325家),较2020年末增长超200%[5] - 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公司占比年均值达82.26%(较"十三五"+50个百分点)[6] - 获调研公司占比年均值89%(较"十三五"翻倍)[6] 上市公司质量五大变化 - 信息披露考评A/B级公司占比85.09%(2023年),A级占比超18%[7] - 资产负债率中位数年均值39.95%(较"十三五"-1个百分点),2025Q1降至39.74%[7] - 人均创收均值超210万元(较"十三五"+20%)[8] - 存货/流动资产比值中位数2024年降至17.79%,现金流净额中位数增至1.37亿元(较2020年+4.5%)[8] - 2024年新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90%,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值占比超40%[8] - 2024年分红/回购规模创新高,2025年市值管理类回购金额大幅提升[8]
科思科技: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41
媒体采访与投资者调研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行为,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公平性,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1] - 适用范围包括接受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 [2] - 核心目标为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与价值认同,同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3] 重大信息定义与披露原则 - 重大信息涵盖财务业绩、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经营计划、诉讼仲裁等七类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4] - 接待工作需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六大原则 [5] - 禁止选择性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5] 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6] - 非授权部门及人员不得参与接待工作,日常业务往来中需婉拒敏感问题回答 [6] - 公司需对全员进行投资者关系培训,重点提升董事、高管与核心人员的合规沟通能力 [7] - 接待人员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熟悉法规、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及良好品行 [9] 活动形式与流程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暂停所有采访及调研活动 [1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仅限讨论已公开信息,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高管及中介机构代表 [11] - 现场调研需提前预约并登记,来访者需签署保密承诺书,公司需保存会议记录及录音等资料 [15][16] - 媒体采访需提前提交提纲,公司拟定应答材料并核查最终报道内容 [17][18] 信息保密与合规控制 - 禁止通过非正式渠道(如社交媒体)泄露未公开信息,需监控核心人员网络行为 [8] - 特定对象发布的报告或新闻稿需经公司核查,发现错误或未公开信息需立即纠正或公告 [20] - 商务谈判中若需披露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交易公司证券 [23] 特殊情况处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意外泄露时需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同步要求相关方停止交易 [25] - 违反制度导致损失的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0][31] - 股东大会通报未公开信息的,需与决议公告同步披露 [24] 附件与操作细则 - 预约需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证券事务部,提供采访提纲并填写登记表及承诺书 [12] - 现场接待需核对来访者身份,保存承诺书及身份证明,安排专人陪同并限制提问范围 [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需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附件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