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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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投服中心持续打造 畅通高效纠纷调解渠道
搜狐财经· 2025-05-14 22:19
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 - 中国证监会联合多部门发布《意见》,要求加强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动建立专业高效的调解机制 [1] -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主导调解组织,构建了覆盖全国的全市场纠纷调解网络,形成"1+35"全国布局 [3] - 截至2025年4月累计为2万余名投资者挽回损失42亿元,调解成功案件占资本市场总量超50% [2][3] 调解网络与业务覆盖 - 调解范围扩展至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等全领域,成为唯一能受理跨区域全类型纠纷的机构 [3] - 建立500余人公益调解员队伍,包含行业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力量 [3] - 累计受理案件28590件,调解成功21694件,投资者获赔42.28亿元 [3] 诉调对接创新机制 - 与101家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接收案件近1万件,调解成功率76%,获赔金额9亿元 [4] - 首创"示范判决+损失测算+调解"机制,在某虚假陈述案中为2000多名投资者挽回1亿元损失 [4] - 推动调解驿站建设,首家法院调解驿站在南京挂牌,实现调解资源下沉 [4] 投诉与调解联动 - 建立12386投诉直转调解机制,2024年该渠道案件占比达30%(1478件),成为第二大案件来源 [5][6] - 协助4100余名投资者完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获偿金额21亿元 [4] 标准化与制度建设 - 执行统一调解标准,制定16项工作制度,实现全流程标准化管理 [7] - 建立调解员选定与回避制度,按纠纷复杂度分级采用简易/普通/复杂调解程序 [7] - 形成现场/在线/电话多途径调解体系,采用单独调解与联合调解相结合模式 [7] 政策导向与未来规划 - 中证投服中心将落实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完善线上线下联动网络 [8] - 重点优化公益调解员队伍,强化行业调解在资本市场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8]
高质量处置金融纠纷为行业稳健发展护航
证券日报· 2025-04-13 21:41
金融纠纷调解政策解读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纠纷处置流程并提升行业公信力 [1] - 政策强调调解工作对维护金融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及提升金融机构社会形象的重要性 [1] - 金融机构需配合调解组织查明事实并公正处理纠纷,严格履行调解协议以建立市场信任 [1] 金融机构内部机制建设 - 需设立专职部门负责调解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并将调解纳入内部考核体系以提升积极性 [1] - 建议将调解条款纳入产品服务合同,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纠纷解决路径 [1] -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包括动态授权、异地调解权限和审批流程优化以提高处理效率 [1] 财务与审计支持措施 - 财务预算需预留资金用于专业调解人员聘请及培训,审计部门需监督调解工作合规性 [2] - 内部检查需对积极调解的部门给予奖励,对消极行为督促整改 [2] - 金融机构应建立纠纷溯源整改机制,从产品设计、业务流程等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2] 行业发展趋势与要求 - 高质量纠纷处置是适应监管要求、提升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 - 金融机构需定期总结调解案例经验,提炼可复制的优化方法以提升工作质效 [2] - 政策落实将助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行业稳健发展的双重目标实现 [2]
事关金融纠纷,三部门发布!
券商中国· 2025-04-03 11:08
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 核心观点 - 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建立完备的金融纠纷调解体系,提升调解效能和群众满意度[1][2] - 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多领域,提出23条具体措施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流程[3] 调解组织建设 - 强调调解组织需增强中立性、独立性和持续运行能力,推进调解员队伍多元化并加强业务培训[4] - 调解组织坚持公益性,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经费管理严格合规[4] - 相关金融社会团体需提供经费保障(基本运行、考核奖励等),并确保调解独立运作[4] 调解服务覆盖与技术支持 - 优化线上调解平台(如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完善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平台对接[4] -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调解管理效率,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及重大纠纷预警能力[4] 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 鼓励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调解员可依据法律、行业惯例等提出书面解决意见[5][6] - 定期评估机制效果,动态调整适用金额范围和业务领域[6] 调解与监管联动 - 探索调解与监管投诉督查联动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6] - 金融机构参与调解情况将纳入监管评价体系,优秀者获正向激励,拒不配合者限期整改[7] 行业乱象治理与协作 - 联合整治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强化源头治理[7] - 推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加强央地协同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参与调解[7][8] - 建立央地间案件移交、联合调解等合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及数据治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