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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金融纠纷,三部门发布!
券商中国·2025-04-03 11:08

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 核心观点 - 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建立完备的金融纠纷调解体系,提升调解效能和群众满意度[1][2] - 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多领域,提出23条具体措施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流程[3] 调解组织建设 - 强调调解组织需增强中立性、独立性和持续运行能力,推进调解员队伍多元化并加强业务培训[4] - 调解组织坚持公益性,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经费管理严格合规[4] - 相关金融社会团体需提供经费保障(基本运行、考核奖励等),并确保调解独立运作[4] 调解服务覆盖与技术支持 - 优化线上调解平台(如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完善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平台对接[4] - 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调解管理效率,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及重大纠纷预警能力[4] 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 鼓励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调解员可依据法律、行业惯例等提出书面解决意见[5][6] - 定期评估机制效果,动态调整适用金额范围和业务领域[6] 调解与监管联动 - 探索调解与监管投诉督查联动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6] - 金融机构参与调解情况将纳入监管评价体系,优秀者获正向激励,拒不配合者限期整改[7] 行业乱象治理与协作 - 联合整治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强化源头治理[7] - 推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加强央地协同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参与调解[7][8] - 建立央地间案件移交、联合调解等合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及数据治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