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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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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大举措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中国环境报· 2025-08-11 00:21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与实践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 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变革 天更蓝 地更净 水更清的美好图景愈加清晰 [1] - 当前处于加快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 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新而行 通过三大举措培育绿色生产力 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1] 全民行动体系建设 -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 深化认知培育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 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 激发公民责任意识 [2] - 创新行动载体 借助生态环保纪录片 成果展等形式展现改善成效 依托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教学 推动绿色实践融入日常生活 [2] - 凝聚社会共识 通过志愿者积分 企业绿色信用评价等机制 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共识 凝聚全社会守护生态家园的合力 [2] 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 绿水青山蕴含巨大经济社会价值与生态服务功能 需找对转化路径 实现核算准 流转畅 收益均的良性循环 [3] - 加快制定统一生态价值核算标准 建立生态资产负债表 精准测算森林碳汇 湿地净化等生态服务价值 [3] - 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推广钱塘江流域上游护绿下游埋单等经验 通过资金补偿 产业扶持让生态守护者获得稳定收益 [3] 科技赋能生态环境治理 - 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生态文明建设 突破传统治理模式 在体制机制 技术应用 预警溯源等方面适配绿色低碳发展需求 [4] -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 深化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技术应用 构建天空地海立体化监测网络 [4] - 利用AI 大数据打通地域治理壁垒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推动治理范式从碎片化向系统性管控跃升 [4] 未来发展方向 - 生态环境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需深化生态文明理念 完善两山价值转化机制 提升科技赋能精准度 [5] -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持续深化拓展 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动力 [5]
严惩车检造假!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7-15 02:33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 - 文章核心观点:人民法院通过发布3件典型案例,展现对机动车环境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旨在规范行业行为、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绿色发展[1] 案例1: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 基本案情:检测公司购买OBD模拟器和作弊软件,为400余辆不合格车辆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两年内曾两次受行政处罚[5] - 裁判结果:公司被判罚金30万元,相关责任人获刑1年6个月至8个月并处罚金[7] - 典型意义:严惩排放检验机构造假行为,净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8] 案例2: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龙游某汽车租赁服务部、李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 基本案情:李某改装12辆租赁车三元催化器并销售牟利,租赁部知情后仍继续出租,造成氮氧化物排放227.115Kg,生态环境损害6928元[9] - 裁判结果:经调解,租赁部与李某各承担一半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0] - 典型意义: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大气污染责任,警示修理租赁行业合规经营[12] 案例3: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 - 基本案情:检测公司违规对5辆车出具虚假排放报告,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万元后拒不缴纳[13] - 裁判结果: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罚没款已全额执行完毕[14] - 典型意义:司法强制力支持行政处罚,遏制检验机构造假行为[15]
生态环境损害千日追偿
中国环境报· 2025-07-08 00:36
案件概述 - 安徽省芜湖市某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因车辆侧翻导致约5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至浙江省松阴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4] - 事故发生后,29个吨桶全部找回,但8个滚入水中的吨桶部分破损,现场判断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约5吨 [4] - 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显示污染对土壤结构、水生生物及水质造成损害,初步核定赔偿金额为15.33万元 [5][9] 追偿过程 - 松阳分局联合公安、检察部门组成专项调查小组,通过运输合同、行车记录仪数据、污染样本等构建完整证据链 [5] - 首次磋商持续5小时,企业承认管理不当导致事故并承诺赔偿,但后续以"路途遥远""业务繁忙"为由拖延签订协议 [9] - 累计进行2次线下约谈、5次线上正式磋商及十几次视频会议,通过"云端调解"机制保持沟通 [9][10] 赔偿方案调整 - 调查显示企业近年订单量显著减少,多数营运车辆闲置,存在实际经营困难 [11] - 松阳分局重新论证修复方案,剔除非紧迫项目后将赔偿金额从15.33万元降至11万元 [11] - 创新采用分三期付款方案(最终一期3万元于2024年10月底付清),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11][12] 生态修复进展 - 赔偿金专款专用,事故点污染土壤已覆盖新土和草皮,松阴溪流域生态修复持续进行 [12] - 从事故发生到赔偿完结历时1000余日,涉及跨省协作与多部门联合执法 [1][12]
碳汇代偿、补植复绿,这些生态损害赔偿方式可以有!
中国环境报· 2025-07-02 07:1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创新实践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两山"转化相结合 通过碳汇代偿 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解决环境修复难题并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1] - 当地一家金属制品企业因废气直排被查处后购买194 44吨碳减排量实现替代修复 碳汇源自"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项目 采用全省首个农业领域碳减排方法学核算 [1] - 某企业污水渗漏问题通过出资两万余元购买苗木进行补植复绿 既弥补环境损害又为城市增添绿色 [1] 创新实践效果 - 嘉兴创新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已带动碳减排量交易1895余吨 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2] - 创新实践丰富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模式和方法 破解"企业污染 群众受害 政府埋单"困局 构建"损害者埋单 保护者受益"良性循环机制 [1] - 多元化修复方式让企业以更灵活有效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通过跨区域碳汇交易市场使生态保护者获得经济回报 [1]
北京市检察院:强化办案力度,支持政府部门向损害生态环境者索赔
新京报· 2025-06-05 11:22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进展 - 北京市2023年检察机关办理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27件,督促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资金470余万元 [1][3]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旨在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通过磋商或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修复费用 [2] - 北京市2018年起实施改革方案,配套制度涵盖调查、磋商、修复执行及资金管理等全流程 [1] 生态环境修复成效 - 2018年以来累计修复地下水及地表水13.88万立方米,森林9.92万平方米,处置固体废物69.89万吨 [2] - 生态涵养区建立赔偿修复基地,采用"补植复绿""以工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实现修复过程可监督、成果可量化 [2] 跨部门协作机制 - 生态环境局与检察院建立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联合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协同办案 [2] - 水务局推行"一案双查"模式,加强司法协作落实"应赔尽赔"要求 [3] - 检察机关支持索赔主体覆盖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7大领域,案件办理实现全域覆盖 [3] 案件办理规范化 - 北京市检察院制定办案指引规范程序,2023年支持磋商案件182件,提起诉讼1件 [3] - 赔偿资金管理纳入配套制度,确保修复行为可执行且资金使用透明 [1][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发布
苏州日报· 2025-06-04 01:02
案件类型与领域拓展 - 索赔主体从单一生态环境部门拓展至自然资源 交通 水务 海事等多部门 案件覆盖领域显著扩大[2] - 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包括非法排放污染物 危险货物违法排空 船舶燃油泄漏 生活污水直排 柴油叉车尾气超标等多类型案件[1][2] - 包含长江干线首例船舶水污染赔偿案 全省首例柴油叉车尾气超标赔偿案 展现案件类型多元化和领域广泛性[2] 修复方式创新 - 采用"双向匹配+提存公证"生态修复新模式 有效解决赔偿资金使用难题[3] - 引导企业以清洁生产方式替代资金赔偿 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转变[3] - 开创性以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开展替代性修复 探索出特色生态保护新路径[3] - 通过"劳务代偿+环保宣教"方式 促使生态破坏者转变为普法宣传员[3] 部门协作机制 - 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 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协作 双向移送 综合认定等制度体系[4] - 多部门全程协同配合 包括检察机关 生态环境 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推进案件磋商与修复执行[4] - 水务与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克服损害鉴定难 生态修复难等困难 推动督察问题整改[4] - 生态环境 住建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合对11家扬尘污染严重建筑工地开展索赔磋商[4] 示范与推广价值 - 典型案例通过侦查实验模拟锁定违法事实 结合专家鉴定评估 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宝贵经验[2] - 为同区域生活污水处理成本核算赔偿数额提供参考标准[2] - 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案件的鉴定评估及索赔路径提供创新探索[2] - 借助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提升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1]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南方都市报· 2025-05-27 07:12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和省级党委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1] - 全国累计办案5.51万件,涉及赔偿金额330亿元 [1][2] - 生态环境部印发5批案件线索清单,共计4.6万条线索交由地方核查办理 [1] 生态环境修复成效 - 累计修复土壤约5700万立方米,地下水6500万立方米,地表水7.4亿立方米 [2] - 修复林地约1.6亿平方米,草地约5.4亿平方米,湿地约410万平方米,农田约1000万平方米 [2] - 清理固体废物约9800万吨 [2] 案件处理效率与问题 - 磋商结案占比超过95%,办案周期比诉讼案件缩短一半以上 [2] - 案件办理存在地区不平衡问题,部分地区案件数量与环境质量不匹配 [2] - 技术保障能力较弱,替代修复进展滞后 [2] 未来工作方向 - 生态环境部将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完善制度规范 [2] - 推动改革成果纳入法律,实现赔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2]
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江西瑞金这么做!
中国环境报· 2025-04-28 01:3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 -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1] - 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 [1] - 每半年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每季度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0余件,赔偿总金额200余万元 [1] 生态环境修复创新举措 - 引导赔偿义务人采用补植复绿、法律宣传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如瑞金某粮油公司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履行赔偿义务 [2] - 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原为两家矿山企业,经40多年开采导致资源枯竭和生态破坏 [2] - 关停矿山并引进"浴血瑞京"项目,采取山体修复、生态复绿等措施,将废弃矿山改造为旅游景区 [2] 修复基地经济效益 - 景区每日安排实景演出1场,年接待游客5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1亿元 [2] - 带动周边300余户农民就业增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