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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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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1 09:08
专用设备定义与范围 - 专用设备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和《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设备 改造后仍需符合目录条件方可享受优惠 [2]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内容 - 数据采集:通过传感 自动识别 工业控制数据解析等技术将设备性能参数 运行状态转化为数字形式 [3] - 数据传输存储:利用网络连接 协议转换 数据存储技术实现采集数据的汇集与管理 [3] - 数据分析:运用计算处理 统计分析 建模仿真技术实现故障诊断 预测维护 运行优化 [5] - 智能控制:通过自动化技术升级设备动态调参 反馈控制等功能 [5] - 数字安全:采用数据加密 权限控制 冗余备份技术强化数据机密性与完整性 [5] 改造标准与政策要求 - 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 工信部门可补充规定其他改造情形 [5] - 改造投入包括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 不含退还增值税及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6] 税收优惠适用条件 - 改造后设备需企业自用 五年内转让或出租需补缴已抵免税款 [6] - 融资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至承租方可享优惠 否则需补税 [6] - 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 [6]
热点问答丨农村经济组织及涉农业务相关税费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2 11:10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 - 符合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3] - 受托进行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享受免税政策 [3] 设备设施智能化改进税收优惠 - 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可选择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 - 相关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7号公告及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条款 [5][6]
种植草皮销售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8 09:1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 -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等项目的所得同样免征企业所得税 [3][4] - 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以及远洋捕捞的所得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4]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项目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 - 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同样适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5] 不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项目 - 企业种植草皮销售不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列举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项目范围内,因此不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6]
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8 00:57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收优惠 - 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 提供畜禽苗、饲料等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公司) 农户负责饲养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 [4] - 该模式下企业虽不直接养殖 但承担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主要风险 符合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条件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执行 [4] 农林牧渔业免税项目范围 -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免税所得包括: 品种选育成果、种子(苗)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所得 [5] - 林木培育种植免税所得涵盖: 树木竹子育种育苗、抚育管理、规模造林所得 含通过拍卖收购取得林木所有权后再培育的所得 [5] 畜禽副产品及初加工税收处理 - 牲畜家禽饲养产生的分泌物排泄物所得 按"畜禽饲养"项目享受税收优惠 [6] -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依据财税〔2008〕149号及财税〔2011〕26号文件确定 [6] 农产品再加工与贸易的税收界定 - 企业购入农产品进行再种植/养殖(需生物形态变化)且未明显增加使用价值的 可视为种植养殖项目享受优惠 [6] - 直接购买农产品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所得 不适用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 [6] 税收优惠申报要求 - 企业需对不同优惠项目分别核算 单独计算计税依据 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比例分摊法核定 [7] - 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办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3号公告 [7]
如何填报享受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0 00:4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变化 -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进行修订,涉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调整[1] - 宁波税务推出系列图解,解析企税政策与填报规则,重点指导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优惠申报[1] 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优惠 -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2] - 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税率征收[3] 集成电路企业优惠 - 线宽小于28纳米且经营期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第一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 - 线宽小于65纳米且经营期15年以上的企业,第一至第五年免征,第六至第十年按25%税率减半征收[2][3] - 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10年以上的项目,第一至第二年免征,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3] - 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享受与软件企业相同的"两免三减半"政策[3] 申报表修订内容 - 新增政策文件依据:发改高技〔2024〕351号文[4] -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调整表内逻辑关系,明确第16行需与主表A100000第31行对应项目金额一致[4] - 纳税人需根据企业类型从《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式代码表》中选择唯一代码填报,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按项目分别填报[4][5] 填报案例解析 - 案例企业A公司为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2023年进入获利年度,2024年处于免税期,减免税额计算为(500万营收-100万成本-200万管理费用-100万研发费用)×25%=25万元[6] - 需填报三张核心表格:A000000基础信息表、A100000主表、A107042优惠明细表,其中主表第31行"减免所得税额"直接体现25万元优惠[6][7] - 优惠明细表需完整填写人员结构(如本科以上学历职工占比50%)、研发费用(100万元)、知识产权(10项)等指标[7]
如何填报享受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8 09:2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点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 - 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 - 线宽小于28纳米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 - 线宽小于65纳米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 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填报规则修订 - 新增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 [4] -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中表内、表间关系调整,第16行需与表A100000第31行对应项目金额一致 [4] - 纳税人需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填报企业类型,并从《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式代码表》中选择相应代码填入 [4]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人若存在多个项目享受优惠,需将所有项目减免方式填入本表,项目数量可增加 [4] 填报案例 - A公司为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成立于2022年,2023年开始获利,2024年营业收入500万元,营业成本1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研发费用100万元 [6] - A公司2024年处于免税期(第二年),年度减免税额为(500-100-200-100)×25%=25万元 [6] - 需填报的表格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6] - 具体填报数据:月平均职工总人数20人,本科以上学历职工10人,研发人员10人,知识产权总数10项(发明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8项) [7]
企业所得税热点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0 00:37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时,可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2][3] -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因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需并入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优惠政策 [4][5] 资产损失申报 -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需在实际发生且会计处理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需在符合条件且会计处理年度申报扣除 [6] - 企业申报资产损失扣除时仅需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6]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底前未重新认定的需补缴税款 [7] 政府补助税务处理 -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除国家投资或要求归还本金外,均需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8] - 国务院批准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8]
@小型微利企业,这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知识要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0 10:03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需按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计算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 计算公式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2号公告 [3]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预缴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3] - 预缴时未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年度汇算清缴仍可补享优惠政策 [4] 分支机构税收处理 - 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 需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 以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5] 政策适用主体限制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6]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2号公告、国税函〔2008〕650号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征管公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