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促进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全面 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 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会 [2010]11 号)和《公司章程》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下属各部门和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所属单位")。 3.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 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4.职责 4.1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4.3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 包括: 4.3.1 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4.3.2 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3.3 审议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4.3.4 领导公司内部审计部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3.5 协调公司经理层安排足够行政资源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4.4 公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 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八)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 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 ...
北特科技(603009) - 北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3 11:16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为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源集中优势,激发母、子公司之 间业务协同效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上 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称 由 "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CO.,LTD. " 变 更 为 "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绩效优先,体现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三)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或公司董事会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 1 -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16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1 . | | --- | --- | --- | --- | | | D | | | | - . | œ | C œ | 1 | | | | | |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 2002 年 6 月 21 日成立的上海北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 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1011400061425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7 万股,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北特科技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