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3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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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3015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董事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 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董事候 ...
思泰克(301568)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
思泰克(3015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厦门思泰克智能 ...
思泰克(3015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3 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 ...
思泰克(3015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八条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 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 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 和决策。 1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 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 ...
思泰克(30156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六)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并根 ...
思泰克(3015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保持公司诚信、公正、 透明的对外形象,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 公平的企业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 ...
思泰克(30156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关于进一 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与公司现行有效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 ...
思泰克(30156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
思泰克(30156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为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上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