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
搜索文档
隆扬电子(30138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 划、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 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循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 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 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 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 ...
隆扬电子(3013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维护 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和《隆扬 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内部审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 计对象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
隆扬电子(3013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责任人,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承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包括内登记内幕信息流转、归档及向 证券监管部门报备等事 ...
隆扬电子(30138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财政部 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隆扬电子(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 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 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 社会组织 ...
隆扬电子(3013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
隆扬电子(3013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 合同规定。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 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 ...
隆扬电子(301389) - 印章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 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不规范管理和使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印章管理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印章,指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安机 关登记的公司中文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 票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定效力的印章。 (五)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 限公司内部使用。 (六)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授权由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公司合同专用章 的保管、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 管理监督职能。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财务部负责人应在 部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 第二章 印章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 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 ...
隆扬电子(30138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部分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 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两名成员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 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 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 ...
隆扬电子(3013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结合《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 ...
隆扬电子(3013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一)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二) 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