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3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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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2 12:4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86 号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 1-2 | | --- | --- | --- | --- | --- | | 二、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目 | 录 | 页次 1-6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86 号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阵 股份")董事会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矩阵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 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矩阵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
矩阵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2 12:4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矩阵纵横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 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
矩阵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2:47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 9-12 | | | 表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26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84 号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阵股份)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
矩阵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47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团队[7] - 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9] - 建立有效风险评估过程并能应对风险[10]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含公司及13家下属子公司[4] - 涵盖内部环境等主要业务和事项[5]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含高管舞弊等[23]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错报≥10% [26]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含决策失误等[27] 内控结果 - 未发现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0][31]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33]
矩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4-04-22 12: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矩阵纵横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对履行监督职责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 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 员总数 ...
矩阵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2:47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兆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3人,3名监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的运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矩阵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2 12: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34.72元,募集资金总额1,041,600,000.00元,净额947,728,697.26元[11] - 2022年11月16日保荐机构汇入募集资金余额970,332,452.83元[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91,857,013.89元[15] - 2023年度支付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外的不含税发行费用22,603,755.57元[13] - 2023年度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176,201,881.86元[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14,010,360.19元[15] - 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322,779.44元[15] -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2,941.14元[15] 资金使用与理财 - 2022年11月16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94,325,082.27元[23] - 2023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752,000,000.00元,收回2,342,000,000.00元,收益14,010,360.19元[2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410,000,000.00元[26] -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040,033.80元,累计使用176,201,881.86元[29] 项目建设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将“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延至2025年2月6日[33] -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将“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延至2027年2月6日[33] - 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84,610,4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1,679,140.50元,进度13.97%[40]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01,465,7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9,414,221.97元,进度39.42%[40] - 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7,801,0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738,254.97元,进度18.58%[40] - 信息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9,831,3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370,264.42元,进度10.97%[40] 其他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64,020,297.26元[4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82,655,288.96元,2022年完成置换45,765,113.06元,2023年完成置换36,890,175.90元[42]
矩阵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3000万股,每股34.72元,募资总额10.416亿元,净额9.4772869726亿元[1] - 2022年11月16日,保荐机构汇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资金9.7033245283亿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7.9185701389亿元,活期3.8185701389亿元,结构性存款4.1亿元[3] 资金使用与收益 - 2023年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2260.375557万元,募投项目投入1.7620188186亿元,累计手续费2941.14元[4] - 2023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收益1401.036019万元,利息收入632.277944万元[4] - 2023年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7.52亿元,收回23.42亿元,收益1401.036019万元[12] 项目投资进度 - 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584,610,400元,累计投入81,679,140.5元,进度13.97%[29]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01,465,700元,累计投入79,414,221.97元,进度39.42%[29] - 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57,801,000元,累计投入10,738,254.97元,进度18.58%[29] - 信息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39,831,300元,累计投入4,370,264.42元,进度10.97%[29]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累计投资进度为19.94%[29] 项目建设期调整 - 2023年4月24日,“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延至2025年2月6日[19][30] - 2023年12月19日,“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延至2027年2月6日[20][30] 其他资金情况 - 超募资金64,020,297.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明确投资方向[29][3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82,655,288.96元,2022年置换45,765,113.06元,2023年置换36,890,175.9元[30]
矩阵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2:47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矩阵股份")于2024年4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根据立信事务所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立信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 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新证券 ...
矩阵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2 12:4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矩 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股权),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 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控 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