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3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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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4:4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普莱得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发表 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5.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37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54,303,522.0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普莱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4: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行为,保障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
普莱得(301353)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4: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普莱得,代码301353[12]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杨伟明[13]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邮编321035[13] - 公司网址是www.prulde.com,电子信箱是pld@prulde.com[13]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张旭宏、朱高翔[13] - 公司从事电动工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C制造业 -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21] 财务数据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6,00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251,142股后的股本74,748,8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2] - 2023年营业收入7.13亿元,较2022年调整后增长1.35%[14]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2.39万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20.74%[14]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88.19万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40.23%[14]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4.90亿元,较2022年末调整后增长69.84%[14]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72亿元,较2022年末调整后增长121.90%[14]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58亿元、1.98亿元、1.56亿元、2.01亿元[16]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207.8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980.08万元[18][19]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14.77万元,同比增长1.35%;归母净利润7,862.39万元,同比下降20.74%;扣非净利润7,026.92万元,同比下降21.29%[42] -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9.01%,管理费用增长31.77%,研发费用增长11.36%[42] - 电动工具业务收入707,713,964.27元,占比99.24%,同比增长1.63%;其他业务收入5,433,748.70元,占比0.76%,同比下降24.97%[43] - 电动工具整机收入688,597,635.32元,占比96.56%,同比增长1.27%;配件收入19,116,328.95元,占比2.68%,同比增长16.30%[43] - 国内收入449,637,407.56元,占比63.05%,同比增长6.95%;国外收入263,510,305.41元,占比36.95%,同比下降6.96%[43] - 电动工具营业收入7.08亿元,同比增1.63%,毛利率30.16%,同比降4.23%[44] - 电动工具销售量417.48万台,同比增10.73%;生产量416.98万台,同比增5.30%;库存量41.47万台,同比增1.22%[44] - 国内营业收入4.50亿元,同比增6.95%,毛利率31.66%,同比增10.95%;国外营业收入2.64亿元,同比降6.96%,毛利率28.09%,同比降30.89%[4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4.15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8.24%[4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5724.6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6.77%[46] - 销售费用6309.55万元,同比增29.01%;管理费用5553.35万元,同比增31.77%;财务费用 -1101.40万元,同比降85.71%;研发费用2646.41万元,同比增11.36%[47][48]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107人,较2022年的86人增长24.42%,占比13.75%,较2022年增加1.30%[49]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26,464,133.37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71%,较2022年的3.38%有所提升[49]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8,881,898.90元,同比减少40.23%,主要因销售收款减少、采购付款增加[49][50]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49,395,085.06元,同比减少102.29%,因定期存款及设备投入增加[49][5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86,667,696.26元,同比增加4687.81%,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50] - 2023年末货币资金658,294,058.10元,占总资产44.17%,较年初增加22.52%,因募资到账[51] - 2023年末固定资产384,390,475.76元,占总资产25.79%,较年初减少10.09%,因设备投入增加[52] - 2023年报告期投资额383,949,532.61元,较上年同期的84,154,111.52元增长356.25%[57] - 2023年5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6937亿元,净额6.150664779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3.2361706732亿元[60] - 年产800万台DC锂电动力工具项目承诺投资5.614472亿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2.785472亿元,投资进度49.61%,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61] - 超募资金净额5361.93万元,已使用1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 - 2023年6月公司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截至2023年6月6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38830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置换完成[64][6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236171万元,其中专户存款1.059978万元,定期存款2.176192万元[67]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56417145.46元,营业利润13742181.83元,净利润12605871.84元[71] - 每10股派息数3元(含税),分配预案股本基数74,748,858股,现金分红金额22,424,657.40元[110]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623,868.94元,母公司实现利润72,096,232.50元[1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0,155,836.5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8,596,690.70元[111]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74,748,8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送红股0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股[111]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00%[110] 业务与市场 - 中国城镇化进程和消费水平提升,为电动工具市场发展提供基础[22] - 公司是电动工具专业制造商,产品覆盖六大系列300余种规格型号,应用于多领域[26] - 公司服务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商及零售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产品出口近百个国家和地区[26] - 公司依托研发制造优势开展自有品牌建设,加强OBM产品推广销售[26] - 公司产品按用途分电热、喷涂等六大类,包括热风枪、电动喷枪等[26] - 电热类产品如热风枪用于汽车保养贴膜等,有交流和锂电动力系统[26] - 喷涂类产品如电动喷枪用于室内装修等喷涂,有交流和锂电动力系统[28] - 2019年我国电动工具行业销售规模为1411亿元,预计2025年达2038亿元[23] - 2021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343亿美元,预计以5.7%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2026年达452亿美元[23] - 2023年北美和欧洲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占全球超70%,亚太约占20%[23] - 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大型跨国企业占90%以上市场份额,国产自主品牌加速崛起[23] - 公司产品涵盖钉枪、吸尘器、吹风机等多种电动工具,应用场景广泛[30][31][32] - 公司从横向和纵向全方位开发新产品,拓展锂电类电动工具市场,现有产品覆盖通用级、专业级和工业级[37][38] - 公司采取“ODM+OBM”业务双驱动模式,ODM业务服务世界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OBM业务建立全系列差异化定位的自有及授权品牌组合[39] - 公司产品出口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与两百余名客户建立合作,与多家国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合作稳定[39] - 自有品牌业务持续增长,借助电商平台开设线上平台品牌旗舰店[39] - 锂电类高价值产品销售占比不断提高,保证公司持续盈利能力[39] 研发情况 - 公司与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成立研究所和实习基地,还设立海外院士专家工作站[40] - 公司产品通过GS、CE/EMC、UL/ETL等国际认证标准,获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商及零售商认可[40] - 多个研发项目已完成并实现量产,如分体式静电雾化器、手持式大力打胶枪等[48] - 多用途喷水机、高流量旋风吸尘器等处于试产阶段[48] - 高效智能数显锂电热风枪、手持式无刷锂电吹风等处于设计阶段[48] 公司运营与发展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15] -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成立新公司并收购部分股权,也注销了部分公司[45] - 公司积极推进“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建设,提升智能制造水平[42] - 公司完成对荷兰参股公司BATAVIA的收购并取得控制权,增强持续竞争力[42] - 公司新设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00%,投资金额6,018,000.00元[57] - 公司收购电动工具产品设计和销售公司BATA VIA B.V. 37.50%股权,投资金额7,500,000.00元[57] - 注销普诚科技等6家子公司,对生产经营无影响;新设立浙江普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BATAVIA B.V.,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1] - 公司发展战略是改进产品性能、研发新产品、延伸产品系列、发展自有品牌,成为电动工具行业有竞争力的ODM和OBM供应商之一[71] - 经营计划包括拓宽市场渠道、加大研发投入、注重人才培养、打造智能工厂[71][72] - “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引进自动化生产线和信息化配套设施,提升生产效率[72] - 面临汇率波动、技术人才流失、创新、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72][73]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治理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7] - 公司严格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各项议案均获通过[7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干预公司决策经营,未占用公司资金[78] - 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78] - 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履行监督职责[78] - 公司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78] - 公司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披露信息[78] - 公司严格贯彻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79] - 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80]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81] -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82] -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00.00%,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83]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00.00%,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8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7.12%,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83]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2.95%,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83]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7.14%,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83] 人员情况 - 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伟明期初持股12,938,190股,期末持股不变[84] - 董事韩挺期初持股10,585,560股,期末持股不变[8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期初持股23,523,750股,期末持股不变[84] - 2023年7月24日副总经理张承伟因任期届满离任,但仍在公司任职[84][85] - 杨诚昊2023年8月至今任董事长助理[85] - 报告期实际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277.87万元[90] - 董事长、总经理杨伟明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36.51万元[91] - 董事韩挺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31.09万元[91] - 董事杨诚昊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22.95万元[91] - 董事、副总经理丁小贞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31.42万元[91] - 三位独立董事夏祖兴、徐跃增、于元良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均为6万元[91] - 监事会主席夏慧韬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21.17万元[91] - 监事潘文涛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29.23万元[91] - 监事朱超颖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24.48万元[9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康丽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28.3万元[91] - 董事杨诚昊薪酬从2022
普莱得: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42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出发,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推动公司业 务发展和规范公司治理。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314.77 万元,同比增长 1.3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62.39,同比下降 2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026.92 万元,同比下降 21.29%。 2023 年末,公司的总资产为 149,048.43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69.84%;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27,175.74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21.90%。 二、2023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普莱得: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4:41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 的展期或者续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 用。本次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等银行合规融资相关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办理相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提请 ...
普莱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5 14:41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 报告;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 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4)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
普莱得: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5 14:41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普莱得 ...
普莱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4:41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应当保证安排合理时间, 对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证券交易所 报告。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
普莱得: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4-10 09:08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近日,公司与募集资金新增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协议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 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6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37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4,303,522.0 ...
普莱得: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4-04-08 09:31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 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