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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3 09:5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27日公告,12月13日召开[7]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75名,持股5279134股,占比4.8472%[9] - 公司总股本109893594股,回购账户持股982550股,有表决权股份108911044股[10] 投票情况 - 现场6名股东及代表,1名参与投票,持股300股,占比0.0003%[11] - 网络投票74人,持股5278834股,占比4.8469%[13]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意5201584股,占比98.5310%[17]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17] - 审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 议案一、二、三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9]
维峰电子: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6 12:08
公司基本信息 - 维峰电子于2019年7月15日设立,股本总额5000万元[7] - 2022年9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发行1832万股[8] -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0989.3594万元[8] 员工持股计划 - 存续期60个月,锁定期12个月[11] - 持股规模不超982550股,占股本0.8941%[11]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20]
维峰电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11-26 12:08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参与人数不超过83人[8] - 资金规模不超过37,670,967.00元,自筹与奖励基金比例50%:50%,激励基金上限18,835,483.50元[8] - 拟持标的股票不超过982,550股,占股本总额0.8941%[11] 回购情况 - 2023年11月29日完成回购,回购982,550股,占总股本0.8941%,成交总金额4,994.26万元,均价50.83元/股[10] - 2023年拟用于回购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10] 时间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文件[5] - 股东大会前两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意见书[5] - 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过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6] - 存续期60个月,可延长或提前终止[13][14][15] - 锁定期12个月,自最后一笔过户起算[16] - 归属考核期2025 - 2027年,分3期归属,比例40%、30%、30%[17] 价格相关 - 受让回购股票价格38.34元/股[11] - 参考交易均价38.06元/股(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和38.33元/股(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12] 管理与决策 - 公司自行管理,股东大会审核,董事会授权办理[20] - 持有人会议为内部权力机构,表决需超50%份额同意[20][24]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任期同存续期[24] 权益与处置 - 持有人按出资份额享收益权,放弃部分股东权利[31][34] - 锁定期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解锁期相同[35] -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处置股票并分配资产[35] 变更与终止 - 变更需超50%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37] - 存续期满未展期自行终止,满足条件可提前终止,需超50%份额同意[37]
维峰电子: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2024-11-26 12:08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计划内容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情形[1] - 董事会同意实施并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维峰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6 12:08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3日15:00[1] - 网络投票2024年12月13日[2][3] -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9日[4] 会议地点 - 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公司会议室[4] 审议提案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事宜[5] 登记与投票 - 登记2024年12月12日9:00 - 11:00、14:00 - 17:00[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4年12月13日9:15 - 9:25等时段[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12月13日9:15 - 15:00[15]
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1-26 12:08
会议情况 - 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通讯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员工持股计划 - 《维峰电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规定[2] - 因监事回避表决,该草案及管理办法议案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 - 两议案表决结果均为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4][6]
维峰电子: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1-26 12:08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具备实施主体资格,内容合规无损害权益情形[1] - 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并获职代会通过[1] 计划推进安排 - 监事会同意实施,将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监事会2024年11月26日发布核查意见[3]
维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1-26 12:08
会议信息 - 维峰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5位董事参与表决[2] -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9] 议案表决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三项议案表决3票赞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8] -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5票赞成[10]
维峰电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11-26 12:08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拟参与人数不超过83人,其中董监高6人,核心骨干不超过77人[7][25][26] - 资金规模不超过37,670,967元,份数上限37,670,967份[7][26][30] - 员工自筹与公司计提专项奖励基金比例50%:50%,激励基金上限18,835,483.5元[8][30] 股份回购情况 - 2023年回购股份982,550股,占总股本0.8941%,成交总金额4,994.26万元,均价50.83元/股[9][33]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8][32] 持股计划股份受让 - 受让公司回购股票,价格38.34元/股,总数不超过982,550股,约占股本总额0.8941%[9][34][35] 计划存续与锁定期 - 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过户[39] - 锁定期12个月,自最后一笔过户日起算[41] 归属考核 - 考核期为2025 - 2027年,分3期归属,比例40%、30%、30%[10][44][45] - 个人绩效考核优秀归属比例100%,良好80%,不合格0%[46] 管理与决策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任期为计划存续期[54] - 议案须经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通过[53] - 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8] 权益与义务 - 员工按出资份额享有资产收益权,放弃部分股东权利[69] - 锁定期内不得要求分配权益,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69]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50%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73] - 存续期满未展期自行终止,特定条件下可提前终止[74] 其他 - 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5]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95]
维峰电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11-26 12:08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拟参与人数不超过83人[7][26] - 资金规模不超过37,670,967元,份数上限为37,670,967份[7][27] - 员工自筹与公司计提专项奖励基金比例为50%:50%,激励基金提取上限18,835,483.50元[8][31] 股份回购情况 - 2023年回购股份982,550股,占总股本0.8941%,成交总金额4,994.26万元,均价50.83元/股[9][34] - 公司拟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33]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受让 - 受让回购股票价格为38.34元/股,受让股份总数不超过982,550股,约占股本总额0.8941%[9][35][36] 计划存续与锁定期 - 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9][40][42] 归属考核 - 归属考核期为2025 - 2027年,分3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10][45][46] 人员认购份额 - 董事、监事、高管6人拟认购份额上限为3,955,451.54份,占本计划比例10.50%[27]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77人,拟认购份额上限为33,715,515.47份,占本计划比例89.50%[27] 会议表决规则 - 持有人会议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54] - 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9] 管理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任期至计划终止[55] 计划实施与管理 - 由公司自行管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9]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74] - 存续期满未展期自行终止,多种情况可提前终止[75] 权益处置与分配 - 锁定期届满后管委会确定标的股票处置方式,按份额分配或过户[71][76][77] 关联关系 - 员工持股计划授予部分包含控股股东妹妹及6名董监高,与计划构成关联关系[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