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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27 10:07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12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 - 2024年12月12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2024年12月27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7] 参会情况 - 现场4名股东代表112,390,000股,占比73.6490%[10] - 网络30名股东代表125,000股,占比0.0819%[10] - 合计34名代表112,515,000股,占比73.7309%[11] 议案表决 - 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13] - 议案同意112,470,500股,占比99.9604%[16] - 议案获通过,表决合法有效[17][18]
鑫磊股份: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12-23 09:52
保荐代表人变更 -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变更保荐代表人报告[2] - 原保荐代表人宋文文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2] - 陆鹏峰接替宋文文,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许伟功和陆鹏峰[2] 新保荐代表人信息 - 陆鹏峰为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5] - 陆鹏峰是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5] - 陆鹏峰曾参与鑫磊股份IPO、安乃达IPO等项目[5]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3] - 持续督导期至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2]
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08:14
会议信息 - 鑫磊压缩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议案,提名曹亮亮女士为候选人,表决7票同意[3] - 补选独立董事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5] - 提议于2024年12月27日14:30召开该临时股东大会[5]
鑫磊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1 08:1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1] - 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3] 会议审议内容 - 会议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3] 会议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00 - 16:00[7] - 登记方式为现场、邮件、信函或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7] 授权委托要求 - 授权委托书需在2024年12月26日16:00前送达[19] 投票相关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17,投票简称为鑫磊投票[24] -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24]
鑫磊股份: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12-11 08:14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补选独立董事议案[1] - 曹亮亮具备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要求且无不良情况[1][2] - 公司同意提名曹亮亮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审议[2] 审查意见发布 - 审查意见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3]
鑫磊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12-11 08:14
独立董事提名 -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曹亮亮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书面同意参加提名并通过资格审查[1] - 被提名人书面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3]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等无相关任职和持股情况[6][7] - 被提名人无限制情形且未受谴责批评[9][11]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鑫磊股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11 08:14
人员变动 - 2024年10月29日独立董事戴海平辞职,股东大会选新董事后生效[3] - 2024年12月11日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议案,提名曹亮亮[4] 候选人信息 - 曹亮亮1980年12月生,有高级会计师职称[9] - 曾就职于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现就职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9] - 未持股,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条件,暂未取得资格证承诺参加培训[5][10]
鑫磊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12-11 08:14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通过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6][17] 合规情况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无违规[20][2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25]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31]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4]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6] 其他承诺 - 书面承诺参加深交所培训并取得证明[6]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36]
鑫磊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9 10:27
会议安排 - 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 - 2024年11月23日公告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7]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日下午收市时[8]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12,390,000股,占比73.6490%[10] - 网络投票股东40名,代表股份240,500股,占比0.1576%[10] - 现场和网络出席合计44名,代表股份112,630,500股,占比73.81%[11] - 现场和网络中小投资者40名,代表股份240,500股,占比0.1576%[11] 议案表决 -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 - 该议案同意112,628,600股,占比99.9983%;反对1,500股,占比0.0013%;弃权400股,占比0.0004%[16] - 中小投资者同意238,600股,占比99.2100%;反对1,500股,占比0.6237%;弃权400股,占比0.1663%[16] - 议案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17][18]
鑫磊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9 10:27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2024年12月9日召开,现场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4] - 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公司二楼大会议室[4] 投票情况 - 44名股东投票,代表1.126305亿股,占比73.8066%[9]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26286亿股,占比99.99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