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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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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8 10:14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58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路智控")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周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 ...
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0-18 10:1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3] - 设三名,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违法违规受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12][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5]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24年1月1日起)[27]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30][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专门会议推举召集人主持[24][25]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其他事项 - 未履职可解除职务,提前解除等应60日内补选[17][18][19] - 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34][35]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5] - 不一致事项2024年9月3日前调整[38]
北路智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8 10:13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 事项; | | 事项;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 |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 | 事项; | | 事项;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财务 |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关联 | 资助事项; | | 交易事项; | (十五)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关联 | | ... | 交易事项; | | | ... |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 | --- | --- | |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 |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
北路智控: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0-18 10:13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4月19日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920,290股[7] - 2022年8月1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52.174万元[10] - 股份总数为131,521,74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设立时王云兰持股1,591.51万股,持股比例26.31%[19] - 设立时段若凡持股1,224.68万股,持股比例20.24%[19] - 设立时于胜利持股1,186.08万股,持股比例19.60%[19] - 设立时金勇持股1,165.30万股,持股比例19.26%[19] - 设立时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7.52万股,持股比例5.42%[19]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资产与担保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42][43]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5]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3]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45]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45]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5]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170]
北路智控: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8 10:13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全体董事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3][4] - 同意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2] 议案通过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多项议案获董事会通过[5][6][7][8][9][10] 资金使用 - 公司将使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1]
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8 10:13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2] -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理财收益可再投资且总金额需在额度内[2] 决策授权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胜利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合同文件[2]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 有效期 - 额度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
北路智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18 10:13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与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含1名独立董事[4]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9]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3]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 - 成员3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13]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13]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17] - 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拔标准和程序等[12]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1]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8]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8] - 负责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2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其审计工作[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32]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9] - 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33] - 证券事务部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其述职和自我评价[37] - 按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37] -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37] - 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3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9]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9]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3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4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3]
北路智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3-10-18 10:13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59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 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 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 ...
北路智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3-10-18 10:13
投资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5亿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可循环使用[2] - 投资品种为安全高、流动性好产品或基金,期限不超12个月[3] -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4] 风险与监督 - 投资受宏观市场、收益、操作等风险影响[8] - 内审部门审计监督,独董、监事会可监督检查[10] 相关审批 - 2023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议案[13] -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同意该议案[14][15]
北路智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6 10:38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路智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5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2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50,6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8,913,044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8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