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3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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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2:31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中科润 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 ...
中科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28 12:2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控股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 ...
中科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2:2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3]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单笔100 - 1000万元对外捐赠事项[8] - 董事会审批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利润绝对值10%且超100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批,超50%提交股东大会[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 - 50%且超1000 - 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 - 5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超1000 - 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 - 5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部分除外)由董事会决策[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300 - 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部分除外)由董事会决策,超3000万元且超5%提交股东大会[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交股东大会[1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6]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20]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经股东大会批准[20]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变动超10%或营收等指标变动超5%的预算调整由董事会审批[22] - 全面预算外技改等项目立项及设备销售类控股公司生产用设备购买单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22] - 生产用固定资产处置及坏账核销单笔超评估净值300万元或单批次超9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22] - 董事会审批投资项目估算金额变动超5%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会,定期提前10日、临时提前3日书面通知[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董事会开临时会议[29] - 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30] - 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等信息[40] - 董事会会议原则现场召开,临时可非现场,非现场按规定算出席人数[41][42]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未选或多选重选,拒绝视为弃权[45] - 除特殊情况,董事会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通过,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6] - 提案未通过,条件不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暂缓表决,会议暂缓,提议者提再次审议条件[41][50]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永久保存[54][55]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订同,由董事会解释[58][59]
中科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2:2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以及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适用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是董事会下辖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 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并 依法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 学位; 审计委员会开展具体业务工作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执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二名。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中科环保:合同管理制度
2024-03-28 12:2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总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预防和及时 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各控股公司须依据本制 度原则,制定符合各自管理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民事主体(其他法 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约定书、备忘录、意向书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 形式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对各类合同洽谈、订立、审批、履行、纠 纷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凡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涉及金额在 2 万元(含)以上 的,应当签订书面形式合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五条 凡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涉及金额在 2 万元以下的,可 以不签订书面形式合同。但情况特殊的,如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 有专业 ...
中科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8 12:2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一、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目 | 录 | | 次 | | --- | --- | --- | --- | --- | --- | | 二、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页 | 1-2 1-4 |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74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744 号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 ...
中科环保: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3-28 12:2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 ...
中科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2:2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适用 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是董事会下辖的专门委员会,向 董事会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 定,并依法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具体业务工作时,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设主任委 员(召集人)一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担任。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 ...
中科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28 12:29
提名委员会开展具体业务工作时,由公司人事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和董事会运行合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适用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是董事会下辖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 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并依 法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提名委员会设主 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提名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担任。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中科环保:公司章程
2024-03-28 12:2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目 | 录 1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党组织 7 | | |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六章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 第八章 监事会 34 |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