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3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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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
2023-12-06 12:21
银行授信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不超12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2] - 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额度可循环使用[2] 决策与实施 - 董事会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内决策与签署文件[3]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信申请事项[3] 审议情况 - 独立董事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
宏德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2:21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 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全体董事 ...
宏德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2:1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由董事会批 ...
宏德股份: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06 12:1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申请,上述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上述申请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选举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刘剑民先生(召集人)、李泽广先生共同 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 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 二、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
宏德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2-06 12:1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如下: 2 | | | 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 | --- | --- | --- | | | |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聘任的 | | |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 | | | | 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 | | | 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 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 | | 相关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 相关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独立履行 | | |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 |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 |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 | | |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 | | 法权益。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 |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 | | | 件: | 件: | | |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 |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 | | 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
宏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2: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刘剑民、李泽广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不再担任第三届 ...
宏德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2: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 ...
宏德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6 12: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 ...
宏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6 12:1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 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并同意 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刘剑民: 李泽广: 吴国庆: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宏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2:1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