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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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核查意见
2023-08-28 11:16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上市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号 | | | 金 | 资金 | | --- | --- | --- | --- | --- | | 1 | 上海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 40,502.70 | 3,664.79 | 36,837.91 | | 2 | 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节水 | 63,485.30 | 6,249.79 | 57,235.51 | | | 阀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冠龙节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08-28 11:1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林连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林连兴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 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林连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6 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
冠龙节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8 11:16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 2023-048)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 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 ...
冠龙节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08-28 11:14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8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 为人民币30.82元,募集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1,294,44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 的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97,441,304.70 元 , ...
冠龙节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8-28 11:1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是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 | |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次 1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是 | | 露文件一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次 0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冠龙节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08-28 11: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拟授出权益总量282.976万股[1] - 拟授出权益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比例1.69%[1] 人员获授情况 - 总经理谢瑞益获授10.000万股,占比3.53%[1] - 业务总监游信利获授18.000万股,占比6.36%[1] - 其他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38人)获授161.901万股,占比57.21%[1]
冠龙节能: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公告
2023-08-28 11:1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30.82元,募集资金12.9444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11.969987亿元[1] - 截至2023年7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1.08046亿元,尚未使用10.79396亿元[3] - 拟新增两个募投项目,总投资9.053065亿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3] - 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9.05306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5.63%[5] 项目投资情况 - 上海节水项目变更后投资总额8956.45万元[4] - 江苏融通节水项目变更后投资总额12050万元[4] - 研发项目变更后投资总额520万元[5] - 上海冠龙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投资5.0531亿元[5] - 湖南昱景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投资3.999965亿元[5] 项目建设情况 - 四个募投项目实施时间延长至2026年4月11日[7] - 公司以10231.00万元竞得嘉定区南翔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1] - 上海冠龙阀门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拟用地39.97亩(约26643.90平方米)建设[16] - 上海冠龙阀门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8412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2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9891.00平方米[16] - 上海冠龙阀门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周期3.5年,前期准备约6个月,工程建设约24个月,投入使用准备约12个月[16] - 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66,670平方米(100亩),总建筑面积37,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9,600平方米,购置设备236台/套,建成后年产30万套产品[23] - 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周期3.5年,工程建设约30个月,投入使用准备约12个月[24] 项目收益情况 - 上海冠龙阀门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预计达211863.50万元[16] - 总部基地项目所得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89%,投资回收期7.61年(含建设期3.5年);所得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20%,投资回收期8.65年(含建设期),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20%;总投资收益率14.87%;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1.15%[22] - 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2027年不低于1.8亿元,2028年及后续年份不低于3亿元[23] - 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所得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36%,投资回收期6.41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09%,投资回收期7.11年(含建设期),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09%;总投资收益率21.05%;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5.79%[29] 市场与战略 - 公司力争在长三角范围外建第三个大型生产基地,决定在湘潭经开区建湖南昱景节能阀门生产基地项目[12] - 新增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吸收原项目大部分扩产、扩建、研发建设规划,原项目投资及募资相应转移[13] - 新增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利于提升产能、分散风险、扩大市场覆盖区域等[13] - 总部基地建成后将改善办公环境,吸引优秀人才,稳定核心员工和管理团队[21] - 总部基地将构建展示区,提升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客户信任感[21] - 智慧阀门生产基地是冠龙节能第三个、华中地区重要且投资规模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的生产基地[26] - 公司与湘潭经开区管委会签约,明确项目规划用地10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6] 风险应对 - 阀门行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公司若不能提升竞争力或扩充产能,经营业绩可能受影响,将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降低生产成本[30][31] - 国家政策和客户需求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否则公司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将加强研发管理考核,引进人才并保护知识产权[32] - 项目存在工程和资金风险,公司将加强工程和财务管理,降低风险[33] 决策进展 - 2023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相关议案[36] - 2023年8月28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相关议案[37] - 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0]
冠龙节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8 11:14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翔支行、 ...
冠龙节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28 11:1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对象49人,占2022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883人的5.55%[15] - 激励对象含10名中国台湾籍员工[1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82.976万股,占股本总额1.69%[18][20] - 激励形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6] - 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7] 时间安排 - 2023年8月28日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38][4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3]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24]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26]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26] - 激励对象公示期限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说明[40][41][46] 价格相关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89元[29]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8.77元[30]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60/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8.89元[30]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自查[41]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50] 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行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7][8] - 公司已履行法定程序符合规定,还需履行公告文件等尚待程序[39][40] - 独立董事认为激励计划拟定及审议流程等符合规定[44] - 监事会确认激励计划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46]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情形[46][47]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51] - 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3]
冠龙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1:1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负责的立场,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认真地审阅,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 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关于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