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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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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3-12-29 09:2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87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 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的保本型产品,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 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
冠龙节能: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3-12-26 08:31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8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已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发来的《关于变更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孙华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现因孙 ...
冠龙节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3 08:21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15:00 时。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 6966 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 三楼徐汇厅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政宏主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上海冠龙阀门节 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 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吴团结律师、王博元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
冠龙节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3 08:21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13,177,521股,占比66.4289%[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113,169,621股,占比99.9930%[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同意113,169,621股,占比99.9930%[6] 会议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9]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0]
冠龙节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3-12-11 10:52
人事变动 - 公司总经理谢瑞益因个人原因辞职,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1]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1]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总经理,空缺期董事长代行职务[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3年12月11日[3]
冠龙节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3-12-11 1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 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的保本型产品,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 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 ...
冠龙节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2-05 10:42
权益变动 - 富拉凯咨询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11] - 本次变动前持股9,214,192股,占比5.40821%[18] - 本次变动后持股8,518,692股,占比4.99999%[18] 减持情况 - 2023年12月4日大宗交易减持695,500股,占比0.40822%,均价19.48元/股[19][20] - 前6个月集中竞价减持3,353,237股,占比1.99985%,均价17.957元/股[22]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增减持股,不拟继续增持[16][34]
冠龙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5 10:42
减持情况 - 原计划减持不超70万股,占总股本不超0.41%[4] - 实际减持695,500股,占总股本0.40822%[5] - 减持均价为19.48元/股[6] 持股变化 - 减持前持股9,214,192股,占总股本5.40821%[7] - 减持后持股8,518,692股,占总股本4.99999%[5] 其他说明 - 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6] - 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4] - 未违反相关法规,与计划一致且已完成[8][9]
冠龙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3-11-28 11:02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8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富拉凯持有公司股份 921.41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82%。其 中,限售股 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21.4192 万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股 份 921.41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82%)的股东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拉凯")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 万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41%)。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富拉凯出具的《 ...
冠龙节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1-27 23: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 会议通知发出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通知[16]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的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内审部工作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或免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11]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为十年[19]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9]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会议在不计入此类委员情况下审议并决议[22]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