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股份(3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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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股份: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3:5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 召开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二日通知[14] 审批事项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审议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50%融资事项[4] - 审议单个项目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3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30%等多种交易[5] 决议形成 - 董事会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32]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34]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可暂缓表决[37][38][39] 其他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5]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 决策前应听取公司党支部意见[29] - 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董事需签字确认[41][42] - 规则中数字表述含义明确[46]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46] - 董事会制定规则落实决议,报批准后生效并负责解释[46][47]
招标股份: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03:56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 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 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保证安排合理 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条 独立董事每年 ...
招标股份: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12 03:54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省招 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的方式 召开。 - 1 - 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
招标股份: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03:54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超300万元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1]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比照规定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2]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3] - 进行“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4] -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4]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作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特殊情况处理 - 控制或持有超50%股权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7] - 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17]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可比第三方价格等原则[20]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20]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交易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大会[22] - 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程序[24]
招标股份: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03:54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公司党组织 | 5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董事 | 21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 监事 | 3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33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
招标股份: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12 03:5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 人员调整 - 董事兼总经理吴明禧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董事林雍环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变更后林雍环与许萍、吴玉姜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3]
招标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03:54
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
招标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2 03:54
章程修订 -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后章程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党组织配备人员、活动有条件[2] - 修订后设立公司党支部,明确职数设置、工作经费列支等[4] - 修订后明确党支部多项工作职责及对公司重大决策把关[4] 董事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则应提议解除职务[5]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有任职限制条件[6][7]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7]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利润分配 - 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方案或比例低需披露原因用途[9] - 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利润分配临时提案[10][12]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0][1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3]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3][14]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4]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15]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转授管理层办理章程变更登记备案手续[15]
招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03:52
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 4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 材料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张亲议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 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明禧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任董事林雍环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为:许萍女士(召集人)、吴玉姜女士、林雍环女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
招标股份: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03:5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应至少符合三项条件之一[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公司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责与会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2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0]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独立董事会议[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审核董事和高管人选并提建议[3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29]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0]